# 涉收詐騙款換加密貨幣  53歲男子落網將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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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2-21
Source: 獅城新聞

![涉收詐騙款換加密貨幣  53歲男子落網將被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9/17591437.avif?0)





一名男子涉嫌通過各銀行戶頭，接收7筆逾14萬令吉的匯款，再換成等值的比特幣存入電子錢包。（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涉嫌提供銀行戶頭接收贓款，協助騙子將贓款轉為加密貨幣，一名53歲男子今日將在當地法庭面控。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根據初步調查，涉案男子被指提供數個由自己掌控的銀行戶頭，給一名網絡上認識的不明人士。

這些銀行戶頭後來被用於接收7名詐騙受害者的錢財。

2021年9月至10月間，男子涉嫌將逾5萬9000元的犯罪所得，轉換成等值加密貨幣泰達幣（USDT），再匯入由上述不明人士指定的電子錢包。

男子也被指未獲當局發出執照，便經營數碼付款代幣服務。

他涉嫌通過各銀行戶頭，接收7筆逾4萬4000元的匯款，再換成等值加密貨幣比特幣（BTC）存入電子錢包。

他將被控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付款服務法令下的詐騙罪名。

根據新加坡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第47節條文，明知資產是犯罪所得，仍把資產轉換、轉移或移出司法管轄區，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新加坡付款服務法令，無執照提供任何形式的匯款服務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3年，或罰款最高12萬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