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iStock)
本地賭場入場稅生效期為期五年。但,政府在今年4月3日,因疏忽忘了延續在2019年所落實的賭場入場稅金額,因此便在5月8日通過賭場管制(更改入場稅)令,予以修正。
為控制國人的嗜賭習慣,政府在賭場開業時就實施了賭場入場稅收的措施。初期,國人和永久居民進入賭場前需要先支付100元的入場稅,一年的入場稅則是2000元。
根據內政部昨天(6日)發表的文告,賭場入場稅收在2019年4月份調高到每天150元,而一年的入場稅收也相應調高到3000元。
這項措施的有效期為五年。政府原本應在今年4月3日公布所要徵收的賭場入場稅收金額,可是因疏忽逾期,導致賭場入場稅自動調回原本的每天100元或每年的2000元。
內政部後來在5月8日調回有關稅收,把每日的入場稅收調回150元,每年的入場稅同樣調回3000元。
可是,上述「法律漏洞」並不會顯現在實際運作上,即,從4月4日到5月7日這受影響的一個多月里,國人和永久居民進賭場的話,還是一樣繳付150元或3000元。經統計,這筆「稅差」,總值為440萬元。 而這也意味著,政府並沒有少收稅收。
當政府發現錯誤後,便在5月8日通過賭場管制(更改入場稅)令【Casino Control (Variation of Entry Levies) Order】,予以修正。
文告也說,維持徵收高入場稅遏制國人的嗜賭行為一直都是政府的意願,當局已收緊流程避免同樣的錯誤再次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