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非本地妻子想在新加坡離婚，會失去永久居留權嗎？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qvnP9
Published: 2018-05-06
Source: 獅城新聞

雖然新加坡對永久居民權（PR）的審批比較嚴格，但一些外國女子嫁給新加坡公民或者PR後，在丈夫的支持下獲得PR，仍是一條行得通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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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產生了另外一個現實問題，因為一旦感情破裂，許多人不敢離婚，因為她們擔心當初是依靠丈夫才申請到的PR，不論是哪一國籍的丈夫還是新加坡丈夫，她們會擔心一旦離婚而給新加坡政府知道了，遲早便會喪失新加坡永久居留權。

的確也有一些女人，千辛萬苦來到新加坡，以為發現了一塊新天地，卻身受婚姻破裂的痛苦，並驚覺要面對離婚後被迫離開新加坡的慘痛經歷。

新加坡政府是根據以下原則處理這類問題的：

夫妻離婚，妻子的新加坡永久居留權並不自動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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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妻子擁有一份「回境簽證」 （Re-entry Visa），如果在「回境簽證」到期時，妻子身在新加坡境內，她不會因離婚而被新加坡政府遣返。

如果「回境簽證」到期時，妻子身在新加坡境外，也不是說她一定就不能回來。

是否能回返新加坡，取決於新加坡政府（移民廳）的決定。通常政府是按個別事件的具體情況以及申請人的條件來做出決定。

一般上說，離了婚的妻子的個人條件良好的，如在新加坡有固定的工作和收入（是政府的公務人員最好），或自己設有公司或商行，擁有房地產，有繳稅務，有公積金積蓄，在此生下子女的，或在新加坡的學府求學的及沒有犯法記錄……

如此情況（簡單粗暴一句話~如果你有價值能養活自己），新加坡政府一般上會批准妻子繼續居住在新加坡。

總而言之，妻子應當做到與新加坡在錢財上、社會上和文化上有密切的聯繫及能自立，新加坡政府便不會拒絕延長其「回境簽證」；

所以，外籍妻子應防患於未然。她應在「回境簽證」未到期時做好上述事項。一旦離婚，在「回境簽證」未到期時，在新加坡向新加坡移民廳申請展延「回境簽證」，以確定保留住在新加坡的權利。

在新加坡應力求自立謀生，靠別人不如靠自己，如果全靠丈夫來養，一旦離婚，因為自己個人的條件沒改善，條件不夠，便難以申請展延「回境簽證」，當離開新加坡而「回境簽證」到期，回來新加坡便很困難了。

**\#之前有打電話去ICA詢問過此事，如果你老婆的PR是你幫申請的，一旦離婚，是不會有影響的。但是如果你自己本身放棄新加坡PR，你的另一半將會一併取消。 （除非先離婚再放棄就不會有此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