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男子強姦12歲女兒卻被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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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3-22
Source: 獅城新聞

3月21日，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定一名37歲男子無罪，駁回了其女兒提出的包括強姦、性虐待及展示不雅內容在內的13項性虐待指控，進行了從全有到全無的辯護，成功洗脫所有罪名。



***1****. 指控證據不一致***

**犯罪日期矛盾**

檢方聲稱，這位父親對女兒第一次性虐待發生在幼兒園期間；三年級開始向女兒展示色情內容；青春期兩三年後進行了性侵犯；12歲時實施強姦並對女兒使用性玩具。

但在調查中，女孩對父親開始對其使用性玩具的日期表述前後不一致，法庭上陳述的日期與她向精神科醫生和學校輔導員表述的日期都是相互矛盾的，而這兩者都在同一天詢問了她。

有明確收據表明網購性玩具於2019年8月20日才交付，遠遠晚於女孩表述的使用日期，且沒有證據表明她的父親有任何其他性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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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 來源：CNA

調查中女孩表示她第一次告訴男友G性虐待是在2019年7月。但在庭審中她又表示在2019年6月告訴了一位朋友，第二天又告訴了另一位朋友。

時間上的矛盾引起法院對其回憶能力和表述內容真實性的質疑。

**犯罪地點模糊**

原告表示其父親在各個地方對她進行性行為，包括家中和朋友家樓梯底部，最嚴重的強姦行為於2019年8月發生在主臥室。

但這地點與她對精神科醫生的描述相矛盾，與她對朋友的描述也有所不同。

另一個關鍵問題是該男子是否射精。女孩表示在所有場合都發生了，但再次顯示出前後不一致。

**犯罪行為存疑**

原告表示她已通過發消息向男友透露了性虐待，但又撤回，是因為發信息時父親站在客廳向她施加壓力，要求她撤回信息。

但其父親的辯護律師提供手機簡訊證據，證明其父親當時並不在場。經質問後，該女孩又說不確定父親當時是否在她身邊。

法官表示，這條撤回信息是原告敘述中的一個關鍵事件，因為對她來說這是可能影響她和其男友關係的決定，如果在這個問題上弄錯將影響她證據的可靠性。



***2. 評估證據可靠性***

雖然上述細節並不意味著女孩的證據整體不能令人信服，但這些疑點影響法院對其證據可靠性的評估。

雖然在涉及發生多年的案件中，不一致是不可避免的，意料之中的，但一些關鍵焦點顯示出的不一致是極其重要的。

這樣的惡劣事件對於一個年輕的女孩來說是極其難忘的，她在這方面的不一致影響了對她指控的審視。



***3. 無罪推定***

原告的13項指控全都沒有可靠證據。只有醫學證據和女孩向其朋友表示性虐待的說法，一定程度能證實原告說法 ，但卻並沒有異常的說服力以確保對任何指控定罪。

法官表示，將這名男子定罪是不當的，因為原告證據充滿不一致，尤其是在敘述的關鍵焦點。無罪推定意味著必須權衡對辯方有利的懷疑，因此法官宣告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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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旁的天際線視圖 來源：CNA

法院表示人類記憶的脆弱性及時間流逝會使回憶變得困難，因此迅速審判是性虐待案件的關鍵。

目前審判結果出來後，原告被問及是否會對結果提出上訴時，表示他們將在最終審判前討論更多細節問題。

*參考資料：*

*1. Father acquitted of all charges of raping 12-year-old daughter, sexually abusing her，C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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