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對跨國企業徵收最低15%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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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21
Source: 獅城新聞

**對跨國企業徵收最低15%稅款，可避免稅收外流**

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稅務框架，對跨國企業徵收最低15%的稅款，交通部代部長兼財政部高級政務部長蕭振祥指出，這可避免稅收外流到其他採用最低稅收框架的地區，跨國企業也能更好地策劃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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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振祥近日在國會提呈財政（所得稅）法案（Finance (Income Taxes) Bill）二讀時說，政府去年開始實行國內補足稅（Domestic Top-up Tax）和跨國企業補足稅（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Top-up Tax）措施。

這兩項補足稅是第二代反稅基侵蝕和盈利轉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2.0）第二支柱（Pillar Two）下的措施，而第二支柱規定向大型跨國企業徵收最低15%的稅款。

兩項補足稅在去年實行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對第二支柱做出新的技術性澄清，因此政府對《跨國企業最低稅法令》（Multinational Enterprise (Minimum Tax) Act）進行修訂。這是財政（所得稅）法案的其中一部分。

要讓新加坡繼續成為企業擴充和投資的首選地點

蕭振祥說：「為了使新加坡繼續成為企業擴充和投資的首選地點，我們必須確保稅收制度與時俱進，且符合行業需求，並與全球稅制情況相同。」數名議員擔心，我國向在新加坡運營或總部設在新加坡的大型跨國企業徵收最少15%的稅款，會影響我國在招商引資方面的競爭力。

徵收最低15%稅款 不影響爭取外資競爭力

蕭振祥認為，新加坡對跨國企業徵收最低15%的稅款，也不影響我國爭取外資的競爭力。他回答說，除了稅務優惠，我國人才濟濟、法律制度健全、對基礎設施和交通進行長期投資，以及推出新科技的能力，都是吸引外國企業來新加坡投資的重要原因。

內容來源：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