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謊稱當文秘卻兼職陪酒　吃罰酒的「小仙女」有些話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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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0-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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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網絡自媒體興起以來，當起網紅的人成千上萬，但近日在新加坡一提到「網紅」，相信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

涉嫌在醫院辱罵醫護人員，跟警方調查官「東拉西扯」、「敬酒不吃吃罰酒」，還拍下視頻的女網紅。

這名被中國網民用「小仙女」來形容的中國籍女網紅，是29歲的韓菲紫。

（幸好紅螞蟻可以打出文字，否則乍聽之下還以為是中國先秦時期的思想家韓非子。）

韓菲紫的案件前天（10月24日）第二次過堂，多家媒體也紛紛報道此案。

綜觀這些報道，發現韓菲紫有些事和有些話，不由得讓人心生疑竇。

借她的話來說，就是「你願意猜你就猜」。

**1. 假文秘，真陪酒**

先從韓菲紫今早被加控兩條牴觸僱傭外來人力法的罪行說起。

根據控狀，她在今年8月11日提交工作準證申請時，謊報自己受僱於KDL Elements私人有限公司當書文秘（clerk），也就是一般文員。

KDL Elements是怎樣一家公司倒是不用猜，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記錄顯示，其業務是經營夜店、舞廳和卡拉OK。

但今早加控的另一項控狀則指出，韓菲紫今年8月1日到10月11日期間，在沒有合法工作準證的情況下，在本地多個地點當兼職陪酒女。這些地點相信也包括夜場。

文秘的工作內容難道包括陪酒？你猜猜看。

**2. 忘了擔保人的電話號碼？**

韓菲紫早前於10月13日首次面控後，曾獲法官批准能保釋在外，但擔保人必須是新加坡公民。

據報道，她當時被問及能否找到新加坡公民擔保她，她的答案是：**「應該有」**。

問題是，她過後並沒有被保釋，一直還押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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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傍晚，韓菲紫由警車載離中央警署。（聯合早報）

庭上前天揭露，被告之前找的擔保人基於某些原因，無法保釋她外出。

法官允許她再打電話找人保釋她，但她卻提出另一項要求：可否打電話給中國老家的家人，處理信用卡債務和房貸。

法官告訴韓菲紫，只能撥電給新加坡的人，她回應稱自己在新加坡只有一個多月，完全沒有朋友和親人。（這時請回看警方列出的她在新加坡兼職陪酒的日期，是不是有些出入？）

蟻粉還記得嗎，她10日在中央醫院曾告訴負責調查的女警，她被車撞倒時，「我所有的朋友都過來關心我，說你怎麼就被她開車直接前進給撞了？」（有視頻為證）

那些朋友到了23日突然全都「查無此人」，不會那麼巧吧？

至於上次可能擔保她的人，她對法官說：**已忘了這人的聯絡號碼**。

或許是現代手機太先進了，別人的手機號碼只需存在手機的內存，早就不必像70、80年代的人們把重要的電話號碼熟記在心，即便擔保人的聯絡號碼也是如此。

所以，你再猜猜看。

**3. 誰跟她說了什麼，讓她短短三天徹底改變態度？**

據媒體報道，韓菲紫在10月13日通過視訊面控時，被問及是否要選擇認罪時回說「我認罪，我道歉」，同時**對著鏡頭鞠躬**。

她也表示，有意對今天加控的兩項控狀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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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菲紫面控時表示有意認罪。（聯合早報）

這跟她之前跟警方調查官互懟的氣焰完全是兩回事，事發後她也曾在網上撰文，稱自己持有工作準證，並指調查員身份不明，由於護士不禮貌待人，她只是「狠狠反擊而已」。

她10月13日被控六項控狀，包括一項公共滋擾、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以及三項牴觸私人保安業法令的罪狀。

這幾項罪名如果罪成，可被判以下刑罰：

**公共滋擾罪**：可被判罰款最高2000元；

**辱罵公務員**：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對保安人員動粗**：可面對罰款最高7500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蓄意騷擾保安人員**：可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根據雇用外來人力法令，**沒有合法工作準證工作**的外籍人士，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多2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而在申請或延長工作準證時，**提供虛假或遺漏任何信息或陳述而造成誤導**，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多2萬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控方指出，若被告有意認罪，他們將針對其中四項控狀進行審理，其餘兩項控狀則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這些刑罰全部放在一起，即使不是每個罪狀都判處最高刑罰，看起來還是挺嚇人的，或許就是韓菲紫態度180度轉變的原因。

當然，實際情況你我也只能猜猜猜了。

另一點大家也只能猜想的就是：

出生在2300多年前的韓非子他老人家，如果得知有個跟他名字同音不同字的網紅挑戰法治鬧出這樣的風波，作為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又會怎麼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