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申請准證使用無人機拍片　視影製作公司判罰3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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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1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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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一家影視製作公司在沒有當局批准的情況下，多次在新加坡各處操作無人機拍攝影片，遭到匿名舉報，因觸法被判罰款3萬新元。

涉案公司是Ray Media Academy，總共面對30項牴觸航空條例的控狀。該公司代表周三（10月16日）在法庭上承認其中6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新加坡民航局在2024年3月2日，接獲匿名舉報，指優管平台上出現幾部由無人機拍攝的商用影片。這些影片後來被查出是出自Ray Media Academy。

調查顯示，公司的兩名職員在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期間，15次在沒有業者准證和活動證的情況下執行工作任務，在不同地點操作重量約249克的無人機。兩名職員當時也沒有申請相關的無人機飛行執照。

庭上透露，公司所拍攝的影片用於商業用途，事後也被上傳到優管。拍攝地點包括丹絨加東路、淡濱尼10道和謀盛道等。

控方要求法官判罰最少3萬新元，指違規操作無人機是危險行為，因此有必要給予阻嚇性懲罰。

公司代表求情時則稱，在接獲當局的通知後，公司已將影片撤下，也配合當局調查，懇求法官輕判。

根據航空條例，在工作中操作任何無人機前必須取得業者准證和活動准證，違例者可面對不超過5萬新元罰款，或最長監禁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被判不超過10萬新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