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時間線：歐思禮路38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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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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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思禮路38號。（圖：CNA）

建國總理李光耀在2015年過世之後，他的故居歐思禮路38號是否應該保留或拆除，引起家庭糾紛，並在李顯揚和李瑋玲於2017年公開指責他們的哥哥、時任總理李顯龍之後，從家事變成了國事。

隨著一直住在這裡的李瑋玲在上周三（9日）過世，歐思禮路38號何去何從再次引起關注。

 **歐思禮路38號的意義** 

李光耀從1940年代直到他過世，都一直住在歐思禮路38號；國務資政李顯龍、李瑋玲以及李顯揚都在這裡長大。

這間房子不僅見證了李光耀的一生以及李家孩子們的成長，也見證了不少歷史性時刻，尤其是舉行過無數次重要會議的地下層飯廳。

1950年代，吳慶瑞博士和杜進才博士等建國元勛經常會在這裡開會，之後成立了人民行動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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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總理李光耀

圖: TODAY

 **李光耀的意願** 

李光耀生前曾幾次公開表示，希望故居能在他死後拆除。

他在2010年10月致函內閣，表示這棟房子不應該「作為遺蹟供人瞻仰」，並稱這棟房子沒有建築價值。

他在2011年1月出版的回憶錄《李光耀：新加坡賴以生存的硬道理》中提到：「因為我的房子，周圍的房子都不能建的太高。拆除我的房子，修改規劃條例，往上（建），地價將會上升。」

他在2011年7月第二次致函內閣表達立場，但這次面對內閣部長們的反對。

他在同年12月再次致函內閣，表示他針對內閣一致認為房子不應該拆除一事進行了反思，決定這間房子若有保留，就必須強化房子的基礎，翻新整棟建築，並且讓人入住，因為空置的建築「很快就會退化和腐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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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資政李顯龍、妹妹李瑋玲醫生和弟弟李顯揚。

 **從家事變國事** 

李光耀在2015年3月23日過世。根據他最終被執行的2013年遺囑，他的遺產由三個兒女平分，但歐思禮路38號留給了長子李顯龍，不過根據遺囑條款，李瑋玲要在那裡住多久就住多久。李瑋玲生前一直都住在那裡，直到上周在家中過世。

此外，他也要求拆除房子；若不拆除，歐思禮路38號也不應該對外開放，只有家人和後代可以進入。子女們因為此事起了糾紛。

為了和平解決這場糾紛，李顯龍原本打算以1元的象徵性價格，把他的那一份歐思禮路38號擁有權轉讓給李瑋玲，條件是房子之後若出售或被政府收購，所得將捐作慈善。但問題仍然沒有解決。

在2015年全國大選之後，李顯龍再次提出，以市場價將他的那一份轉讓給李顯揚，條件是兩人將同等數額捐作慈善，以免日後針對賠償或重新發展的所得再起爭議。雙方達成協議。

但這場家庭糾紛沒有就此了結，兩年後在2017年6月14日升級成了國事。李顯揚和李瑋玲通過社交媒體公開指責李顯龍，稱他們試圖滿足父親遺願時面對威脅，還指李顯龍為了個人目的而濫用權力。

李顯龍隔天在社交媒體發表聲明回應，「嚴重質疑」父親最後一份遺囑是如何準備的。他說，他沒有通過法院質疑遺囑有效性，是因為想要避免公開鬥爭，有損父親以及家族的名聲。

 **部長委員會提出三個選項** 

早在2016年，時任總理李顯龍就表明迴避參與政府任何有關故居的決策。政府同年成立部長委員會，由時任副總理張志賢領導，探討如何處置歐思禮路38號。

部長委員會在2018年4月公布最終報告，提出三個選項：一、保留故居；二、只保留具歷史價值的地下層飯廳；三、拆除故居。

部長委員會沒有在報告中提出建議，因為李瑋玲當時仍然住在歐思禮路38號，因此沒有必要在那個時候做出決定。這些選項只是為了協助政府在日後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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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金梨（左）為李光耀準備了六份遺囑，而他的第七份最終版遺囑則是由李顯揚和妻子林學芬（右）處理。（圖：TODAY、Morgan Lewis）

 **遺囑爭議** 

根據李光耀最終被執行的2013年遺囑，他要求拆除歐思禮路38號；若不拆除，歐思禮路38號也不應該對外開放，只有家人和後代可以進入。

李顯龍在2017年發表的部長聲明中指出，針對拆除房子的條款已從李光耀的第五和第六份遺囑移除，之後再次出現在最終的第七份遺囑。

李光耀在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之間立下的前六份遺囑，都是由李光耀之前的代表律師柯金梨準備。

李光耀的第七份最終版遺囑則是由李顯揚和妻子林學芬處理，柯金梨沒有參與。

三司特別庭在2020年11月20日裁定，林學芬在處理李光耀的遺囑時違反專業操守，下令吊銷林學芬的執業資格15個月。

柯金梨也因在處理李光耀遺囑時未能「嚴格保護」他的機密，並且在回復李顯揚和李瑋玲詢問時誤導他們，被罰款1萬3000元。

 **歐思禮路38號如何處置** 

目前人在國外的李顯揚前天（15日）在Facebook發文證實，他目前是歐思禮路38號唯一的合法擁有者，而他將申請拆除房子，在原址建造一間較小的私人住宅。

他寫道：「李顯龍2015年在國會上說，待瑋玲過世，『到時的政府』將決定是否允許拆除（歐思禮路38號）。已經過了九年。現在就是時候。」

市區重建局和建設局向媒體證實，尚未收到任何有關歐思禮路38號的申請。

國家發展部則表示，政府將在適當的時候，仔細考慮與這棟房子相關的問題，包括考慮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意願和公眾利益。

政治觀察家、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接受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訪問時說，李顯揚的申請相信會需要一段時間，畢竟政府尚未針對歐思禮路38號的未來做出決定。

他也指出，儘管部長委員會在2018年發布的報告中提出三個選項，內閣並不會受限於此。

他就提議，歐思禮路38號的地下層飯廳或許可以被遷至建造中的建國先賢紀念園（Founders' Memorial）。

智庫鑠翼國際事務高級分析師穆斯塔法博士（Mustafa Izzuddin）也指出，歐思禮路38號是個因其歷史而存在公共利益的私人產業，政府應該找出一個折中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