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烏節路危險騎行被控 六腳踏車騎士有意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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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11
Source: 獅城新聞

![烏節路危險騎行被控 六腳踏車騎士有意認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2/17523648.avif?0)





六名腳踏車騎士危險騎行，罔顧個人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圖：Facebook/ROADS.sg）

六名被控在烏節路一帶危險去騎行的腳踏車騎士前天（9日）上庭，他們面對的控狀包括沒靠左邊行駛和腳踏車沒剎車器等，還有的是在騎腳踏車時使用手機，罔顧自己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這六名被告年齡介於17歲到20歲，他們被控沒有按照公路交通條例靠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沒有佩戴適合的頭盔，以及騎著沒有剎車器的腳踏車。

警方早前發文告表示，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5月10日。六名腳踏車騎士在史各士路和烏節路危險騎行，罔顧個人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這些腳踏車騎士包括19歲的Ahmad Noordinie Mohamed Noorshah和Muhammad Irfan Muhamad Noor，以及20歲的Muhaidy Marhady和Muhammad Aliyul Qadry Mohamad Razak。

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由於其他兩名騎士在犯罪時只有17歲，他們的名字不能被透露。

Muhammad Aliyul被控四項控狀，是六人當中最多的。

他被控沒有遵守騎腳踏車秩序和罔顧他人安全、沒有靠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沒有佩戴適合的頭盔，以及沒有為腳踏車安裝剎車器。

另一名17歲的犯罪者則被控在車道上騎行時使用手機、沒有靠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以及沒有沒有秩序地騎腳踏車，罔顧他人安全。

沒有靠在最左邊車道騎行、沒遵守秩序騎腳踏車、沒有安裝剎車器，以及沒有佩戴適合的頭盔的罪名一旦成立，犯罪者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1000元，或兩者兼施。

騎行時使用手機的罪名一旦成立，犯罪者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或罰款最高1000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腳踏車騎士遵守相關條例，這包括遵守交通指示、佩戴合適的頭盔和在馬路上騎行時遵守人數限制：五人必須單排騎行，十人則須並排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