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暗裡捲走洗錢案被告逾45萬 「黑吃黑」助理判監四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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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0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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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海金（左）和蘇寶林已刑滿出獄，被遣送出國並禁止再入境。（圖：法庭文件）

本地最大宗洗錢案洗錢案兩名被告因不會英語，請了一名助理幫忙，遭助理「黑吃黑」，捲走公司共45萬3000多元，涉案助理今天被判坐牢48個月又兩周，罰款1萬元。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34歲的被告Tan Yong Ren持本地國籍，他共面20項失信、刑事暴力、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公共娛樂法令和偷竊等罪名的控狀。控方針對其中六項控狀提控他，餘項控狀在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兩名受害者是洗錢案被告蘇海金和蘇寶林。

他在上個月27日認罪後，控方指出，被告捲走的款項較高，並且沒有做出補償，因此請求法官加重刑罰，針對失信和盜竊的控狀判處他坐牢54到66個月。

另外，控方也針對被告非法開設KTV、違反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和使用刑事暴力的控狀，請求法官判他罰款。

案件今天（5日）在國家法院判刑。法官最後判他坐牢48個月又兩周，以及罰款1萬元。

被告請求法官讓他延期服刑，獲法官批准。他將在本月15日開始服刑，並且必須在開始服刑當天繳清罰款，目前他獲准繼續保釋在外。

被告八個月內捲走兩人逾45萬元 

30億元洗錢案的其中一名被告蘇海金在2017年3月聘請被告擔任私人助理，讓他在公司Yi Hao Cyber科技公司負責招募新員工、當跑腿以及將支票存入銀行。

由於蘇海金不會英文，所以會先在公司的支票上簽名，然後交給被告填寫資料，這些支票用於生意上的付款。被告卻趁機在2017年12月6日到2018年4月30日之間，在四張支票上填上2萬5000元和自己的資料，然後兌現或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失信款項共10萬元。

蘇海金隨後還將被告介紹給洗錢案的另一名被告蘇寶林，協助他填寫公司Xinbao投資公司的付款支票。被告重施故技將總額23萬元的七張支票存入自己戶頭，還將一張銀行借記卡（debit card）占為己有，並在2018年4月到7月之間提出10萬7300元。被告也面對另一項指他盜提1萬5997元的控狀。

被告至今並沒有對兩名受害者做出任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