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訊)被告揚言沒企圖謀殺,若有意圖干案,自稱「能幹」的他一定會有更好的計劃,絕對不會犯錯被抓。控方斥責:「你展現一個騙子的高傲,毫無懊悔之心。」
林厝港棄屍案續審,控方昨午總結盤問時表示,被告邱貴福(50歲,譯音)落網後,警方念出控狀問被告有沒有話要說時,被告寫下這段話:「我沒有企圖殺她,若有企圖,我一定會有更好的計劃。之前,我就是因為沒好好計劃所以才會被抓包。我是個辦事能力強的人,若精心策劃,絕對不會犯錯。」
控方說,被告展現一個騙子的高傲,毫無懊悔之心,即使出獄後仍繼續搞婚外情行騙,以為在策划下不會再被抓,但卻被想到這次卻遇到了一個無法接受他謊言的女人。
「同樣的,你拿了她(死者)的錢並用於其他用途,但問題是,她和其他女人不一樣,她不接受你的謊言,而她是一個聰明的女人,你不能對她大喊大叫,要她離開。」
被告則激動反駁說:「我盡我的能力,我沒有這個意圖,不要誣賴我。」

被告邱貴福。(檔案照)
冷靜處理屍體
控方進一步指,事發當天,被告想盡辦法阻止死者,而種種計劃失敗後,被告還放下尊嚴,跪下向死者磕頭,求她別鬧了,但死者卻不吃這一套。被告擔心一連串的謊言被揭發後會失去工作、家庭,甚至坐牢,才決定殺人滅口。
事發後,控方指被告也非常冷靜地處理屍體,不但發簡訊對妻子撒謊,兩天後還約新歡吃早餐,而且落網後,被告帶警方到棄屍處時,竟笑著說燒得「什麼都沒了」,指他根本就是冷血。
邱貴福面對一項謀殺控狀,指他在2016年7月12日上午8時以後,在濱海花園通道殺害了來自中國天津的情人崔雅潔(31歲,工程師)。

死者崔雅潔。(檔案照)
不傳召被告妻子出庭供證
被告的妻子原本打算以辯方證人的身分為丈夫供證,但辯方昨午透露,他們向被告確認後決定不傳召妻子出庭供證,不過沒解釋原因。
另一方面,辯方料在下周二傳召被告的心理醫生供證。
另外,案發當晚,妻子發簡訊問被告在哪裡,被告傳兩張洗衣機的照片給她,謊稱自己還在洗衣店工作。幾秒後,他發了一個「笑臉」表情符號給妻子。
對此,法官提出疑問,被告則稱,他發這個表情符號是為了打髮妻子,因為他每次發這個表情符號給妻子,對方就不會回復。
但控方指出,妻子之後卻發了兩個問號給他,指妻子顯然也不明白被告的用意何在。
被告哭稱知道伸手掐人脖子會致命
被告之前供證稱,他搖不醒死者後,曾嘗試做心肺復甦術,但不敢做人工呼吸。他之後等了好久,觀察她是否還活著,指出若對方有反應,他就會載她去醫院。
法官對此提出疑問表示,依照被告的說法,若死者有反應就證明她還活著,沒反應就表示她已逝世或嚴重受傷。那死者如果不動,那被告豈不是更應該送她去醫院?
法官因此問被告:「你擔心若她死了,你把她送去醫院,你可能會遇到麻煩對嗎?」被告點頭承認。
另外法官也問被告是否知道,伸手掐人脖子會致命?被告則失控痛哭說:「是,我知道。」
控方:被告說法前後矛盾
昨早控方針對被告及時萌生燒屍念頭進行最後釐清,控方說被告其實當天就有該念頭,但被告堅稱可能是隔天,但非當天。
控方指被告之前在給警方錄口供時說,他在干案當天介於下午12時至3時間曾到克蘭芝一帶的五金店買黑炭,也在13日與14日購買,但被告今早卻稱沒有印象。
控方也問被告是否曾不同意移屍溝渠是為了隱藏罪行。被告原稱不忍心讓屍體「公然焚燒」。但過後又稱不知道為何這樣做。
控方說,被告在錄口供時曾說,他將屍體移走是為了不讓人發現。被告現在的說法前後矛盾,是想掩蓋罪行,製造他思緒混淆的假象。被告說:「我當時真的很混亂,我不可能自打嘴巴」。
寶馬車牌字母吻合
控方也當庭出示被告去購買黑炭的其中三巴旺迷你超市外的電眼截圖,指圖像左上角停放輛黑色寶馬,想要讓被告確認車子是否屬於他。在法官的允許下,被告從證人欄緩緩走約10米到另一邊的圖像顯示螢幕。
被告站在螢幕前端詳圖像,還上下打量,回頭和法官說是輛黑色寶馬。法官詢問該輛車是否屬於他,他表示不確定。
控方說從圖像可看出該寶馬車牌的最後英文字母是「P」,與被告自己的黑色寶馬的最後字母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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