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6日起 新建或大修建築設施須符合無障礙通行新準則

2019/07/12   •   2513閱
新建築及大規模翻修的醫院、交通樞紐等,將強制遵守更新後的無障礙通行準則,要求新增更衣間和更大空間的廁所,以保障年長者、看護及行動不便者的通行便利。規範涵蓋衛浴設施、親家庭設施、無障礙停車位及電梯設計,並將定期檢討以反映用戶反饋,打造更友善的公共環境。

明年1月6日起,新建或進行大規模翻修的醫院、交通樞紐等特定建築,須確保建築設施符合更新後的無障礙通行準則,建有方便年長者、看護,以及行動不便者使用的更衣間和空間更大的廁所,為他們打造更便利的生活環境。

由建設局推出的更新版的無障礙通行準則,主要針對衛浴、親家庭、停車場、斜坡道等設施作出規定。

更新版無障礙同行準則(明年1月6日生效)

衛浴設施

建築內須至少有一間設在合適地點,至少2.6X2.3公尺的更衣間,更衣間須設有廁所和更衣設施,方便行動不便者更換尿布或梳洗等。

每層樓的廁所,須設有至少一間2.1x1.8公尺的個人無障礙廁所,方便電動輪椅或行動輔助工具使用者出入。

親家庭設施

在合適地點為哺乳婦女設至少一間母嬰室。

無障礙停車位

停車位<50個,須建至少兩個無障礙停車位;

100個>停車位>50個,須建至少四個無障礙停車位;

停車位>100個,每多200個,在四個無障礙車位之外,須增加一個無障礙車位。

無障礙電梯

各類型新建築的電梯內後側須裝置不易破裂的鏡子,或類似鏡子能反光的牆面,方便輪椅使用者從電梯倒退出去時,能看清周邊環境。

新建築或將進行大規模翻修的建築都必須在接下來約半年內,確保設施遵守新或修訂後的標準。

由建設局領導的一個跨領域委員會,將定期檢討無障礙通行準則。委員會成員來自包括慈善、商界、學界、政府等不同領域,並會透過用戶反饋和試驗進一步改進準則。

(信息來源:新加坡B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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