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4元新幣被判9年預防性監禁

2018/06/09   •   6563閱
60歲慣犯陳瑞光再度犯案!他因過去40年不斷進出監獄,最後一次出獄不到兩年,竟在電梯內亮刀打搶,搶走婆孫的錢包。此後,他又企圖在巴士站打搶,最終被判處9年預防性監禁,再次淪為階下囚。案件涉及搶奪罪,令人聯想到慣犯的惡劣行徑。

60歲慣犯40年不斷進出監獄,最後一次出獄不到兩年,竟在電梯內亮刀打搶一對婆孫,為14元兩角的錢包再淪階下囚,被判9年預防性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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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60歲的陳瑞光(譯音),是一名清潔工,他面對一項刑事法典392條紋及一項刑事法典393條紋的控狀。受害者是57歲的江芷萍,案件發生在去年10月24日早上9時許,地點是榜鵝中心第622A座組屋的B電梯內,受害者江芷萍帶1歲孫散步,豈料電梯內遭匪徒亮刀搶走包包和紙巾,一度追匪討鑰匙。

案情顯示,江芷萍推著孫子進入電梯,被告跟著進入,並在電梯門關上後,突兩齣一把九公分長的小刀,按在江芷萍的右邊腰間,威脅她交出身上的錢。江芷萍擔心受傷不敢動,被告就藉機搶走她身上價值14元兩角小包和一包兩角錢的面巾紙。被告之後逃出電梯,並將對方的鑰匙扔下才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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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同一天上午11時32分左右再干案,在榜鵝中路附近企圖打搶一名37歲的女子。案情顯示,被告在巴士站突抓住受害者的右肩,亮出小刀企圖搶走包包。

庭上揭露,被告是一名慣犯,在過去40年間不斷進出監獄,最後一次出獄是2016年。法官最終判被告完成9年預防性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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