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禽獸！68歲爺爺竟對11歲繼孫女多次性侵，細節令人髮指，最終獲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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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3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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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男子在新冠疫情期間，利用臨時同房居住的機會，對其兒子的繼女實施了持續性的性虐待。

受害女孩當時年僅11至12歲，由於感到羞愧，起初將這一切視為秘密。

這名68歲的男子於周五（7月31日）被判處**11年六個月監禁**，罪名是猥褻和性虐待該女孩。為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該男子的姓名被保密。

他承認了八項指控：其中五項是猥褻14歲以下且與其有親密關係的兒童，一項是涉及侵入的性侵犯，以及兩項與兒童進行猥褻行為。

法院最終就兩項猥褻指控和一項性侵指控對其進行判刑，其餘罪行在量刑時予以考慮。

2022年進入中學後，受害者向親近的朋友透露了被性侵的經歷，朋友建議她報警。但由於不希望父母擔心，她當時決定不報案。

幾天後，一名與受害者哥哥交往的同學在翻看她的手機時發現了相關信息。該同學將此事告知男友，隨後由其男友通知了父母。

在女孩向父母講述經過後，她的繼父與自己的父親（即被告）對質。但法庭獲悉，施暴者起初否認有任何性行為，聲稱自己只是抱了她。

直到兒子威脅要報警，該男子才承認自己「做錯了」。隨後兒子要求他搬離公寓，該男子在兩天後搬走。

由於不想讓繼父難過，女孩再次決定不報警。直到2024年，一名兒童保護服務機構的官員最終說服她報案。

副檢察官 Goh Yong Ngee 和 Ariel Tan 請求法院判處該男子11年至12年六個月的監禁，並增加一年監禁以替代鞭刑。由於該男子已超過50歲，無法執行鞭刑。

檢方表示，受害者因這些罪行遭受了嚴重的心理創傷，導致其出現**自殘行為**，害怕男性，且難以信任他人。

檢方還強調，受害者的年齡極小且雙方關係親密，這是本案的加重情節。

檢方指出，該男子作為繼祖父，是具有權威的人物，且由於同住，與受害者在物理距離上非常接近，這極大地增加了受害者對他照顧自己的信任程度。

「然而，被告並沒有照顧她，反而濫用職權並利用這種信任，對受害者實施了極具侵入性的性行為，」檢方在法庭上表示。

## 多次性虐待細節



2021年，女孩11至12歲時，與父母、三個兄弟姐妹、一名家庭幫傭以及被告同住在一套公寓里。

被告原本與她的兄弟們共用臥室。當家庭幫傭因感染新冠而患病時，女孩臨時搬到被告和兩個兄弟的房間共住約一周。

在第一次被性侵的那天，被告起床去洗手間時，發現女孩在床上清醒且不安地動來動去。

當被問及為什麼沒睡時，女孩回答說有些事情在困擾她。該男子便讓她到自己的床上陪他睡，女孩照做了。

當女孩躺在他身邊時，他把手機遞給她讓她玩遊戲。在明知女孩並未同意的情況下，他多次猥褻她並實施性行為。

此次事件後，女孩搬回了原來的臥室，但法庭獲悉，該男子在同年晚些時候再次對其進行性侵。

在女孩12歲生日後的另一次事件中，該男子再次將她叫進臥室進行猥褻。他還暴露身體並強迫她觸摸他，隨後警告受害者不要告訴任何人。

法庭獲悉，由於反覆遭受性侵，女孩感到悲傷、恐懼、厭惡和憤怒。

她經常不由自主地想起被虐待的經歷，並患上**失眠和食欲不振**。她甚至產生了自殺念頭，並至少兩次嘗試自殘。

此外，她變得害怕男性，難以信任他人，在學校上課時也難以集中注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