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231人因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被警方調查。所涉及的721起詐騙案包括電商詐騙、求職詐騙和冒充官員詐騙等,造成受害者蒙受約410萬元損失。
警方昨天(27日)在文告中說,網絡指揮處和七個警署的警員在本月13日到26日展開這次執法行動。接受調查的包括149名男子和82名女子,年齡介於15歲至76歲。
「他們相信涉及超過721起詐騙案,包括電子商務詐騙、網絡釣魚詐騙、求職詐騙、冒充政府官員詐騙、投資詐騙和幸運抽獎詐騙,受害者據報蒙受約410萬元損失。」
警方也說,這些人是因涉嫌牴觸欺騙、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等而被調查。
根據我國《刑事法典》,欺詐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十年監禁和罰款。洗錢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長十年監禁,或最高5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若罪成,則可面對最長三年監禁,或最高12萬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詐騙犯以及詐騙集團的成員或招募者將面臨至少六下鞭笞的強制鞭刑,最高可達24下。通過為詐騙分子洗錢、提供SIM卡和Singpass登入信息等方式協助詐騙分子的錢騾,將面臨最高12下的酌情鞭刑。
警方也提醒公眾,任何被發現與這類罪案有關的人都將被追究責任。
欲了解更多關於詐騙的詳情,可上防詐騙網站www.scamshield.gov.sg或是撥打24小時的ScamShield專線1799詢問。
公眾若掌握相關詐騙案的資料,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警方網站提供線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