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於2026年10月9日將一名54歲男子起訴至法院,該男子涉嫌參與一起詐騙案。
2025年7月27日下午4時50分左右,警方收到舉報稱,該男子向受害者介紹了一項投資計劃,聲稱將向急需資金的賭徒提供貸款。該男子向受害者保證,無論賭博結果如何,投資都能獲得保證的回報。隨後,該男子起草了一份「投資貸款協議」,並繼續誘導受害者投入資金。受害者在誤信該計劃合法的情況下,將資金交給了該男子。直到約定回報未能兌現且該男子失聯後,受害者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經過後續調查,勿洛(Bedok)警區的警員確認了該男子的身份。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涉嫌參與其他採用類似手段的詐騙案,涉案損失總額超過220萬新元。
該男子將於2026年10月9日因觸犯《1871年刑法》第420條的詐騙罪被起訴。詐騙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處以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對該類犯罪行為持嚴肅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詐騙者。警方提醒公眾,應對那些承諾穩定回報的投資計劃保持警惕,在投入資金前務必核實任何投資機會的合法性。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10月8日 @ 晚上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