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童被保姆丈夫非禮案　被告被判坐牢鞭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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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5-2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5日訊）5歲女童被保姆丈夫非禮一案，被告今日被判坐牢2年2個月外加3下鞭刑。由於被告年齡已超過50歲，因此以一個月的監刑取代鞭刑，共得坐牢2年3個月。

受害女童稱，2019年4月12日在保姆家被保姆的老公陳威添（譯音）非禮，但陳威添不承認非禮未成年少女的罪狀。

早前在結案陳詞中，辯方指女童年紀太小，不是個可靠的證人；控方反駁，指女童處於懵懂年齡，不大可能編造故事，也沒有理由誣衊被告。

法官在聽了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後，上月30日判被告罪成。

主控官今日上午在為判刑陳詞時列出四大加重刑罰因素。

她說，被告背叛女童和她父母對保姆一家的信任，在女童應當感覺安全的環境下干案。再來，被告預謀幹案，選擇妻子忙的時間，選擇家中不會被看到的角落犯案。

「另外，受害人年僅5歲，被傳召供證時也才7歲。被告的行為對女童造成精神上的傷害，她責怪自己為何不早些告訴母親。」

主控官透露，受害人也會因噩夢驚醒，因此應該嚴懲被告，判他坐牢30個月到36個月外加3下鞭刑。

另外，由於被告年齡已超過50歲，主控官認為應該多加一個月的監刑取代。

被告代表律師反駁，指對女童來說，被告並非一個「父親」的形象，不能說是背叛信任。

他也指，被告並沒有刻意安排事件的發生，因此不能說他預謀幹案。女童並沒有被診斷出患有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因此，上述論點都不能構成加重刑罰因素。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2年2個月外加3下鞭刑。由於被告已超過50歲，因此以一個月的監刑取代鞭刑，共得坐牢2年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