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種族歧視毆打辱罵晨運婦女 男子經審訊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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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6-15
Source: 獅城新聞

![涉種族歧視毆打辱罵晨運婦女 男子經審訊被定罪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3/17239616.avif?1686744012)





黃興豐（左，譯音）被控毆打和用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辱罵一名印裔婦女，經審訊後被定罪。（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被指在新加坡蔡厝港一帶毆打，以及用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辱罵一名印裔婦女的男子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定罪。

《8視界新聞網》報導，32歲的新加坡籍被告黃興豐（譯自Wong Xing Fong）共面對兩項控狀，指他在2021年5月7日早上8點45分左右，在蔡厝港通道一帶北樺園公寓外的有蓋走道上，蓄意用帶有種族歧視的字眼辱罵和踢傷印族婦女辛都查。

根據早前報道，受害人當時外出晨運，快步走時經過案發地點，被告突然上前要求她戴上口罩。

受害人解釋她在做運動，無需戴上口罩，但被告卻以侮辱種族的字眼對她破口大罵，還「飛踢」了她的胸口一下，導致她跌倒在地。

被告之後迅速逃離現場。

受害人女兒過後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講述母親的遭遇，並公開母親傷勢的照片。

身為補習老師的受害者在審訊中供稱，這起事件讓她感覺「身為印裔是錯的」。

被告則辯稱受害者諷刺和挑釁他，並指對方對他和他的未婚妻吐口水。

但控方指出，這並不符合目擊者的證詞。

法官認為，受害者和控方證人的證詞都是可行的，控方也滿足了排除合理懷疑的條件。

此外，庭上揭露，被告曾在2013年因偷竊而被罰款，2015年又因非禮而被判監禁1年。

案展下個月進行求情和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