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五年當局共接獲4100起在組屋和私宅養雞的反饋

政府在2017年到2021年間,接獲大約4100個關於在政府組屋以及私人住宅養雞的反饋,當中有關組屋區雞隻的反饋占了將近六成。
通訊及新聞部兼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陳傑豪在國會答覆議員洪維能的提問時指出,過去五年有關組屋區雞隻的反饋約2400個,有關私人住宅雞隻的反饋則大約1700個。
為降低動物性傳染病傳播的風險,保障公眾和動物的福利,任何場所在非商業的基礎上,可飼養的家禽數量限制在最多十隻。不過建屋局組屋則完全禁止居民飼養家禽。
他說:「在建屋局組屋,條例會更加嚴格,而飼養家禽是不被允許的,因為公共衛生以及環境管理問題。當建屋局接獲有關在組屋飼養雞隻的投訴是,我們會同相關機構緊密合作聯繫屋主為雞隻另尋住所。」
陳傑豪也籲請飼養雞隻的私宅屋主儘量降低雞群對左鄰右舍造成的不便,例如噪音等。面對糾紛的居民可通過社區調解中心尋求和解,較棘手的案件則可交由鄰里糾紛仲裁庭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