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獅城共謀搶錢幣兌換商　大馬男監7年打12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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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9-01
Source: 獅城新聞

![涉獅城共謀搶錢幣兌換商　大馬男監7年打12鞭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04/17044713.avif?1679368354)





涉及貨幣兌換商劫案的馬來西亞籍男子，潛逃7年後落網，昨日在庭上求情稱，本身只是聽從指示辦事，並非主謀，但承審法官指他一開始就參與謀劃此案，判他坐牢7年打12鞭。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2014年11月5日凌晨約1時許，9名來自馬來西亞的男子，在新加坡阿裕尼彎第110座組屋停車場搶劫錢幣兌換商阿里尤索夫，搶走7種貨幣共62萬4036新元（約199萬6915令吉）。

這相信是新加坡涉及數額最大的貨幣兌換商劫案之一，被劫走的大部分款項至今仍未起獲。涉案的9人中，6人事發不久後被捕，其餘3人潛逃，隨後紛紛落網。

被指是主謀之一的巴斯卡蘭（39歲）被控一項結黨搶劫和一項偷竊罪。他原本不認罪，今日突然決定認罪，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2014年4月，被告和共謀塔查納，串通另一人謀劃劫案，兩人也找來其他幫手。眾人精心策劃，至少兩次來新「考察」，跟蹤受害者，熟悉路段以及案發地點的周圍環境。

根據計劃，被告與塔查納會在附近當「指揮」，其中一人「看水」，其他人依照指示行事。一行人在打搶後開車逃走，並兵分兩路從兀蘭關卡離開新加坡。

控方在陳詞時列出7個加重刑罰的因素，包括被告精心策劃、搶走的現金數額高、使用武器與暴力干案。

代表律師指被告稱沒有參與實際的打搶行動，並非主謀，只是按指示行事。但法官駁回這說法，指被告承認一開始就參與打搶計劃。

9名干案者中，被告是第八名被治罪的，另一人的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