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耳光致女傭一度失聰，新加坡女僱主或面臨七個月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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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4-16
Source: 獅城新聞

作者：郭培賢

只因女傭沒叫醒兒子，女僱主怒扇女傭耳光造成她一度失聰，女僱主前天(14日)被判坐牢七個月，並被令賠償女傭約5333元（新元，約26097人民幣）。

女僱主不服所判，針對罪成以及刑罰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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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耶特麗前天被判坐牢七個月，並被令賠償女傭約5333元。她已針對罪成以及刑罰提出上訴。（海峽時報）

《聯合早報》日前報道，女僱主伽耶特麗（Gayathri Iyer，51歲）被控四項蓄意傷害30歲緬甸籍女傭的罪名。她不認罪，經審訊後，法官判她其中兩項罪名成立。

控方已經針對兩項被判無罪的罪名提出上訴。

庭上日前揭露，伽耶特麗的丈夫案發時是某家跨國食品集團的高層，兩人育有一對兒女，當時一家人住在丹戎禺某棟沿岸的高檔公寓內。

受害女傭是在2017年6月28日開始為僱主一家工作。她在2017年12月12日離家出走，到警局報案，稱女僱主長期虐待她。

女傭在報案時說，她只記得女僱主其中四次對她動手的細節，指僱主因各種理由甩她巴掌，還曾用炒菜鍋砸她的後腦勺。

女僱主最後一次對女傭動手是在2017年12月7日。女僱主當時不滿女傭沒有叫醒兒子，因此狠狠甩了女傭左耳兩巴掌，右耳也打了一巴掌。

女傭因此左耳聽力失常，直到2018年9月5日才被診斷恢復了聽力。

主控官指出，被告雖然沒有對女傭造成永久性的傷勢，但是傷害仍不小，加上讓女傭留下了不小陰影，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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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僱主伽耶特麗被控四項蓄意傷害30歲緬甸籍女傭的罪名，但她拒不認罪。（檔案照）

主控官也懇請法官判被告賠償女傭約5333元，指這數目包括女傭的醫藥費。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說她不是惡人，還曾是一名輔導員。

律師認為，主控官雖然說女傭心裡留下了不小陰影，但只是在受害人陳述書中指她經常做噩夢失眠，沒有讓專業的精神科醫生評估。

主控官反駁律師的說法，指單看被告的惡劣行為，就能估計她對受害者的精神傷害肯定不小，不需要精神科醫生評估。

法官同意律師說法，認為沒有證據指女傭受到多大的精神傷害，也沒有證據顯示女傭遭到長期虐待。但是，法官認為必須嚴懲被告，阻嚇其他僱主對女傭下手，因此判她坐牢七個月以及賠償女傭約533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