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內至少10次對女子動粗,比利時「鐵漢」求情時把矛頭指向女子,責怪對方持續騷擾又賴在家裡不走,搞得他患上重鬱症一度有意輕生;控方則訓斥「沒有人活該被暴力對待!」
《聯合晚報》報導,來自比利時的米奇.凡希爾(41歲)曾參加鐵人3項世界錦標賽,他面對12項控狀,包括蓄意傷人、動粗、非法禁錮和非禮控狀。
他不認罪,經審訊後,10項控狀被判罪成,一項非禮和一項蓄意傷人控狀則被判無罪。法官今早判他坐牢七周和罰款5400元(約1萬6200令吉)。

來自比利時的米奇.凡希爾(41歲),因多次蓄意傷害女子,被判刑。(檔案照)
被告在2018年5月16日至11月22日期間,多次蓄意傷害一名案發時與他住同個公寓單位的女子。
律師今早求情時表示,被告受不了屢次與受害者爭吵,加上受害者持續騷擾被告又肯從搬走,被告才會變得情緒暴躁,拽女子頭髮把她趕出去,但被告不是個暴力的人。
「若被告是個暴力的人,受害者不會只蒙受輕傷,她也不會持續留在同一個單位長達半年,實際上總是飽受精神折磨的被告。」
律師也說,被告事後曾坐在陽台一度打算輕生,私人精神科醫生也診斷他患有急性壓力和重鬱症,懇請法官判他罰款就好。
但控方指律師的陳詞顯然指明「受害者是活該的」,但這是不對的,任何人不能因為受害者拒絕離開或持續糾纏,就用暴力來解決或宣洩情緒,更沒有人會以抓頭髮拖出門的方式來讓另一方離開住所。
控方指出,沒有人活該遭到暴力對待,罰款不足以達到阻遏作用,法庭有必要發出強烈信號嚴懲施暴者,懇請法官判被告坐牢九周外加罰款。
禁錮陽台
被告對女子暴力相向,不僅朝她丟遙控器,還把她禁錮在陽台和後院,更多次把女子拖下床和拖出家門。
庭上揭露,被告和受害者曾在2018年6月20日發生爭執,被告一氣之下把遙控器丟向受害者,打中她的嘴唇。她事後跑進睡房躺在床上,被告跟了進去要她離開不果,竟一把抓住女子的腳,強行把她拉下床,女子的手肘因此敲到床腳,後腦勺也撞到地板。
7月24日,被告大發脾氣地朝受害者的臉吐了一口痰,跟著抓住她的腳踝,把她拖到餐桌旁,再抓住受害者頭髮,把她拖到門口,
將她趕出家門,驚動了鄰居。受害者忍無可忍兩度報警揭發被告的惡行。
法官下判時表示,被告的供詞前後矛盾,儘管被告承認多次對受害者動粗,他卻堅稱自己沒有意圖傷害對方,或不知道受害者會在過程中受傷,他的解釋完全不合理。
法官認為,從兩人的對話截圖中也可發現被告並未否認罪行,他其中一次還向受害者道歉,顯然知道自己的舉動會造成對方受傷,而他卻故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