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駐新使館：關於調整船員下船回國有關規定的通知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vqApX
Published: 2021-09-25
Source: 獅城新聞

為加強遠端防控，根據相關要求，船員（含海上作業或維修、及遊輪等船上工作人員，下同）下船時須在始發地進行核酸預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下船後完成至少14天隔離閉環管理後，再做雙檢測申請健康碼。

為此，自9月26日（周日）起，自新加坡乘坐當日及之後航班赴華的下船船員，須提供如下材料申請健康碼：

新加坡入境許可憑證、新加坡當地檢測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隔離前預檢測）、船公司出具的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證明書（見附件，隔離起算日期以入境日期和核酸預檢測日期中較晚者為準）、海員證、行前雙檢測證明（檢測日期晚於完成隔離完成日期，如9月1日開始隔離，檢測日期不早於9月16日）、回國機票、疫苗接種憑證（如有）及使館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有人員出現確診或有疑似症狀的，同船船員均按密切接觸者處理。

大使館提醒有關船員、船員管理公司、船務代理公司關注政策調整，提前了解新加坡交通、海事部門入境和隔離政策情況。如無法入境隔離，切勿來新下船回國，以免延誤回國行程，造成經濟損失。

中國駐新加坡使館領事保護與協助緊急求助電話：+65-64750165（24小時），+65-81296456（疫情期間臨時領保專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領事證件諮詢電話：+65-64712117，+65-89386376，+65-8938637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附件：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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