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77歲電動腳踏車騎士撞至左腿截肢 羅厘司機入獄七個月

2022/03/26   •   6402閱
2020年宏茂橋工業區發生嚴重車禍,77歲電動腳踏車騎士因羅厘撞倒,左腳粉碎性骨折截肢。廖國順涉嫌交通違規,因未按交通規則停車觀察,釀成此悲劇。案件已判決坐牢七個月和吊銷駕照五年,對受害者造成極大傷害,剝奪其生活樂趣。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693/16930350.avif

被傾斗羅厘撞倒後碾過,七旬電動腳踏車騎士全身多處受傷,左腳更因粉碎性骨折而截肢。肇事羅厘司機昨天(3月25日)被判坐牢七個月和吊銷駕照五年。

本案的被告是來自馬國的廖國順(37歲),他面對一項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

車禍發生在2020年10月3日,地點在宏茂橋工業區2第5022座前,通往後港2道的路段,受害人是77歲的本地男子。

根據案情,被告事發早上11時19分駛出中央快速公路,進入事發路段時沒有按交通規則停下來觀察道路車輛,結果撞上在大路上騎行的受害人。

被告出事後緊急剎車,下車查看,發現被捲入車底的受害人已被撞得皮開肉綻,躺在馬路上動彈不得。

有目擊者當時受訪時說,受害人的兩條小腿被羅厘碾壓後發紫,血流不止。民防人員到場後把羅厘墊高,好不容易才將受害人從羅厘車底移出送院。

受害人事後在陳篤生醫院接受醫治,他的四肢蒙受不同程度的傷,左腳情況最嚴重,五天後被迫截肢保命。

主控官指出,這起車禍對受害人造成沉重的打擊和傷害,從此不能進行跳排舞和栽花種草等愛好,只能靠義肢活動。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是有經驗和負責任的司機,駕過巴士和水泥攪拌車等大型車輛,沒有違反過交通規則。被告案發前確實有轉頭觀察交通情況,只是沒來得及停下才釀成車禍。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