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近萬元解賭癮 銀行出納員監26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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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4-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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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銀行出納員因沉迷賭博盜走近一萬元櫃檯現金，事後還偽造簽名從父親和朋友的戶頭取錢填補所盜款項，被判坐牢26周。

被告黃安義（26歲，譯音）面對一項失信罪，以及四項偽造文件的控狀。控方以其中的失信罪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是華僑銀行的出納員，上班時會收到一定數額的櫃檯現金，收在櫃檯抽屜里備用。

2019年10月1日至11月28日之間，好賭成性的被告頻頻偷錢賭球，每次數百元，前後偷了9989元。

為避免被銀行經理髮現，被告甚至利用職務之便，15次從銀行系統里找出父親和朋友的簽名，四次在取款單上偽造簽字盜取近9500元。

此外，被告也嘗試向同事借3800元，過程中坦承自己需要補上之前偷走的櫃檯現金。該同事拒絕借錢，並將被告的行徑告知分行主管。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經診斷後證實患有賭博障礙（gambling disorder），案發期間又面對被阿窿追債的壓力，走投無路才會出此下策。

律師也透露，心理醫生建議被告針對賭博障礙接受長期治療，因此希望法官考慮讓被告進行評估，看他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

控方反駁時指被告已是成年人，應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這類罪行會打擊公眾對金融機構的信心，因此必須嚴懲被告，以儆效尤。

法官下判時表示同意控方立場，認為被告連續兩個月挪用公款和嘗試掩蓋事實的行為是非常嚴重的。

另外，雖然被告已償還所有款項，銀行沒有蒙受損失，但被告用「拆東牆補西牆」的籌錢方式不僅沒真正解決問題，更讓他一錯再錯，還傷害了自己的至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