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攤販賣過期酒　同行女助手三度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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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1-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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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森否認指責，稱絕對不會賣過期酒。（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珍珠坊小販中心賣啤酒風波，飲料攤女助手指同行賣過期啤酒，報警舉報。同行否認喊冤，稱開業4天，女助手就報警3次，疑自家的新年促銷引對方不滿。

飲料攤女助手吳女士（35歲）告訴《新明日報》，上月4日有一名酒客向她申訴買來的啤酒發酸，她檢查啤酒瓶，才發現這是別家攤位的啤酒，且已過期數日。

「啤酒的保質期僅180天，那支青島啤酒生產於6月7日，當時已過期。那顧客當天沒有跟我們買啤酒，我後來才發現他是跟附近同行買的。」

她指這個同行不僅賣過期酒，還低價賣酒，擾亂市場價格。

「例如青島啤酒一箱12支成本價要30多元（新幣，下同），我們5支賣20元，他們7支賣20元，我們生意很難做。」

她稱擔心酒客喝了過期酒會不適，因此已就此事報警了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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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女士把涉事同行在年初一丟掉的罐裝啤酒撿回來留證。（新明日報圖） 老闆喊冤：搞促銷才便宜賣 

針對上述指責，被指賣過期酒的飲料攤老闆劉世森（45歲）受訪說，本身也是酒水供應商，上周四（19日）才接手向他們拿貨的飲料攤自營銷售。

「我們在新年期間搞促銷，價格比市價便宜，但不能因為我賣得便宜，就說我賣過期啤酒或假酒。我們開業4天，她連續報警3次，警察來後都沒證據，可能是我們開店影響她的利益。」

他透露，由於剛完成交接，不排除沒發現有些啤酒過期，但顧客可拿來退換。

「我賣了10多年的酒，絕對不會賣過期酒。只希望同行和氣生財，各做各的生意。」

撿啤酒罐留證 

女助手吳女士出示一段在年初一（22日）拍攝到的視頻，稱有酒客發現涉事同行的罐裝啤酒過期後，過去詢問，豈料被對方留在攤位里。她發現後，連忙報警「救人」，並把對方丟掉的啤酒罐撿回來當物證。

「那名酒客也是我的常客，我擔心他出事。他們的員工丟掉了一些啤酒，我去撿回來，才發現都是過期的啤酒。」

對此，劉世森否認曾扣留顧客，堅稱他們只賣瓶裝啤酒，不賣罐裝啤酒。「她叫警察來也沒有證據，若有問題，警察可以直接封了我們的攤位。我打算告她汙衊。」

公眾：不知啤酒有保質期 

40歲物流員表示，他平時喝啤酒不看生產日期，因覺得喝到過期酒也應問題不大。另一公眾王先生（32歲，建築設計師）則說，從不知道啤酒也有保質期，相比啤酒過期，他更擔心喝到假酒。

針對此事，劉世森否認曾出售過期酒給顧客。「靠近快過期的啤酒，我們會促銷賣掉，但我絕對不會賣過期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