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前已被判入獄25年 67歲會計師再認罪 加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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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4-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6日訊）因濫賭失信客戶近4100萬元（約1億2300萬令吉），會計事務所合伙人余龐桂日前被判入獄25年又10個月後，昨午對剩餘的罪行也直認不諱，刑罰追加多坐牢4個月25天和罰款1000元（3000令吉）。

《聯合晚報》日前報導，特許公共會計師余龐桂（67歲）共面對693項控狀，包括嚴重失信、偽造文件、欺騙、向宣誓官做虛假聲明和轉移贓款等罪行。

控方以50項嚴重失信罪進行審訊，余龐桂受審後被判罪成，2019年7月被判坐牢。他不服所判，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但都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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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公共會計師余龐桂周一對剩餘的罪行直認不諱，刑罰追加多坐牢4個月25天和罰款1000元。（檔案照） 

余龐桂是在2002年2月至2012年7月間，為23家公司提供清盤、接管和管理財務等專業服務時，以專業代理人的身分失信客戶巨款，涉及的款項達4062萬新元和14萬7000美元（約58萬8000令吉）。

審訊期間揭露，余龐桂因染上賭癮，賭債越積越多，曾賣房套現抵債，但仍無法填補無底洞，於是開始失信客戶款項。

余龐桂目前仍在服刑中，他日前承認剩餘643項控狀中的3項控狀，其餘640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控方和代表律師昨日針對刑罰陳詞。控方指出，余龐桂面對的643項罪名與之前已經下判的50項嚴重失信罪名相關，但多數涉及轉移贓款及偽造文件等罪行。

若單看643項控狀中的罪行，控方認為余龐桂的刑罰應該加長至少20個月，但念在他已經面對超過25年的刑罰，認為額外5個月的刑罰就足以懲戒。

法官最終同意控方的看法，判余龐桂額外坐牢4個月及25天，在目前刑滿後開始，以及另外罰款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