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華仁再次現身高等法院,針對刑事檢討被駁回一事提出刑事動議。(圖:CNA/Raydza Rahman)
最高法院上訴庭駁回前交通部長易華仁提出的刑事參考申請,控方無需為辯方提供所有控方證人的附條件陳述書,這起萬眾矚目的案件將如期在下周二(10日)開審。
這是易華仁在涉貪案開審前,第三次試圖通過法律途徑向控方索取相關陳述書,但都以失敗告終。
易華仁昨早(3日)徵求上訴庭法官批准辯方提出的刑事參考,為涉及公眾利益的法律問題,由最高法院裁定控方在刑事案件中,控方是否有責任為辯方提供所有控方證人的附條件陳述書。
易華仁的代表律師文達星高級律師申請刑事參考時,提出兩個據稱攸關公眾利益的法律問題:一是在刑事案件中,控方是否必須向辯方披露用來證明控狀的證人證詞;另一個是法庭是否可諭令控方這麼做。
由大法官梅達順、上訴審判庭吳必理法官和上訴庭法官莊泓翔組成的三司聽了辯方的陳詞後,駁回他的刑事參考申請。
隨著他的申請被駁回,案件將如期在本月10日在高庭開審。第一階段的審訊目前定在本月10日到13日之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