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殘障人士的就業之路：一位大使的親身見證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vvAOj
Published: 2024-03-21
Source: 獅城新聞

**1984年至1990年，我在華盛頓特區擔任新加坡駐美國大使** (Singapore’s Ambassador to the United States)。剛到華盛頓不久，加勞德特大學 (Gallaudet University) 的一位工作人員聯繫我，那是我第一次聽說這所大學。

**加勞德特大學是一所專為聾人或聽力障礙者設立的私立大學，成立於1864年**。有人告訴我，那兒有幾位新加坡學生，問我是否想見見他們。於是，我和妻子邀請他們來家裡共進晚餐，並在華盛頓期間與這些學生保持聯繫。

**加勞德特大學培養了許多知名校友**，如美國演員、模特兼活動家 Nyle DiMarco，南非政治家Wilma Newhoudt-Druchen，以及英國詩人 Dorothy Miles。

當1990年我準備回新加坡時，我鼓勵加勞德特大學的學生畢業後回國，並承諾幫助他們找工作。**但當他們回國找工作後，只有一位學生被聾人學校錄用了**。

![新加坡殘障人士的就業之路：一位大使的親身見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1/17410164.avif?0)





**其他人儘管持有會計、計算機科學和商業等領域的學位，卻很難找到工作**。我嘗試了多種途徑，但最終沒有結果。無奈之下，他們返回美國，最終在那裡找到了符合自己專業的工作。

加勞德特大學的學生們展現了堅韌不拔的精神。有一次，我和妻子在美國俱樂部用餐時，一位服務員來找我，告訴我她是聾人，但會讀唇語。

她說自己原是加勞德特大學的學生，因為經濟問題未能完成最後一年的學業。她希望我能幫助她獲得獎學金以便完成學業。我成功說服了李氏基金 (Lee Foundation) 提供獎學金，她最終成功畢業，在美國找到了工作，也嫁給了一位美國人。

**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

新加坡在2012年加入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這份文件相當於全球殘障人士權利的宣言。**該公約的核心原則是平等權利和反歧視**。

聯合國公約第27條**強調工作與就業權利，確保殘障人士能夠和其他人一樣平等地參與工作，同時明確禁止因殘疾導致的歧視**。根據第27條(1)(g)的規定，各國政府有責任在公共部門內僱傭殘障人士。

公約第27條(1)(h)進一步規定，**政府需通過實施積極行動計劃、提供激勵措施等方法，促進私營領域增加殘障人士的就業機會**。

![新加坡殘障人士的就業之路：一位大使的親身見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1/17410165.avif?0)





**新加坡政府一直認真履行公約下的義務，在就業方面尤為顯著**。新加坡社會及家庭發展部 (Ministry of Social and Family Development, MSF) 與新加坡人力部 (Ministry of Manpower, MOM) ——就在大力推廣包容性就業。政府推出了一系列加強殘障服務的藍圖 (Enabling Masterplan)，其中《2030年加強殘障服務總藍圖》(Enabling Masterplan 2030) 顯示，2020至2021年期間殘障人士的平均就業率為30.1%，並設定目標**到2030年將這一比例提高到40%**。

然而在瑞士，殘障人士的平均就業率為69%，相比之下，新加坡離成為模範國家還有較遠的距離。

**為了鼓勵私營部門雇用殘障人士，新加坡政府引入了許多激勵計劃，包括2021年實施的殘障人士雇用津貼** (Enabling Employment Credit)。該計劃為僱傭殘障人士的僱主提供工資抵充。在首年實施期間，該計劃支持了6400名僱主，僱傭了超過9700名新加坡殘障人士。

2020年，政府推出了**殘障就業標誌** (Enabling Mark)，以表彰那些在包容性就業方面採取最佳做法和取得優異成效的組織。

**有所改善，但仍有待加強**

**雖然如今的新加坡殘障人士就業情況比1990年有所改善，但挑戰依舊存在**。幾年前，兩位老朋友求助於我，希望在英國工作的建築師兒子能回新加坡。他們的兒子才華橫溢，但因腿部有缺陷而需使用輪椅。

憑藉他出色的簡歷，我有信心為他找到一份工作。因此，我聯繫了三個僱傭建築師的法定機構，詢問他們是否有意向面試這位年輕人。**遺憾的是，三家機構均給予了否定回復**。我很想提醒他們，根據公約第27條(1)(g)的規定，政府有責任在公共部門僱傭殘障人士。

![新加坡殘障人士的就業之路：一位大使的親身見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1/17410166.avif?0)





我不願放棄，又聯繫了五家知名的建築公司，詢問他們是否有意面試我朋友的兒子。最終，只有一家給予了肯定的回應。他們對他印象深刻並決定聘用他，只是請求能多一些時間來改造辦公室，以適應他的輪椅需求。

基於這段經歷，我必須說，**至少與1990年相比，我們國家在這方面已經取得了顯著進步，正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然而，對於殘疾人才而言，在新加坡找到一份好工作仍然是困難重重的。雖有開明的僱主願意雇用這樣的人才，但這樣的僱主仍然較少。

許通美 (Tommy Koh) 教授是彩虹中心 (Rainbow Centre)、新加坡視障人士協會 (Singapore Association for the Visually Handicapped)、新加坡導盲犬協會 (Guide Dogs Singapore) 及 Art:Dis的贊助人，Art:Dis 是一個旨在通過藝術賦能殘疾人的慈善機構。

文章來源：IPS-Commons，2024年2月3日，星期六

作者：許通美 (Tommy Koh)

圖片來自網絡

*本文內容來自於作者，不代表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官方機構觀點*

![新加坡殘障人士的就業之路：一位大使的親身見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1/17410169.avif?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