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文詳解：什麼是新加坡「稅務居民」？如何認定？有何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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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9-1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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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貿易和投資氣氛濃郁，企業可享受多種優惠商業政策，這吸引許多投資者前往註冊新加坡公司。

在新加坡經商或生活，納稅是不可避免的。新加坡是以其低稅率而聞名於世的國家之一，個人所得稅採用累進稅率制，相對於其他國家，新加坡的稅率相當低。

在運營公司的過程中，新加坡公司是否會被認定為居民企業？是否要繳納所得稅？這成為每一個企業主關注的重點問題。

**那麼，在新加坡什麼情況下需要納稅呢？**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了解**新加坡的「稅務居民」**是如何定義的。

目錄

01 什麼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02 稅務居民身份對個人所得稅的影響

03 公司稅務居民如何判定？

04 哪些公司不被視為新加坡稅務居民？

05 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優勢

06 居住證(COR)

07 有關新加坡收入來源的納稅問題

***01*** **什麼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通常情況下, 新加坡居民, 新加坡永久居民以及在新加坡稅務年度中居住在新加坡超過183天的外國人都被視為稅務居民。 

在新加坡，外籍稅收居民個人包括以下情況：

**（1）183天標準‍‍‍‍**

如果在一個公曆年內，在新加坡實際停留或工作的時間達到或超過183天，那麼您將在該年度被視為新加坡的稅收居民個人。

**示例：**

李先生於2022年1月在新加坡的一家公司擔任業務經理，直到2022年9月卸任並回國。

由於他在2022年內工作滿183天，他被視為2022年度的新加坡稅收居民個人。

**（2）三年標準**

如果在連續的三個公曆年度內工作或居住在新加坡，您將在這三個年度內被視為新加坡的稅收居民個人。

**示例：**

Mary女士於2018年11月去新加坡工作，直到2020年3月卸任並回國。

由於她在2019年全年在新加坡工作，她成為了2019年度的新加坡稅收居民個人。

Mary女士的連續工作時間自2018開始，直至2020年結束，因此她被視為三個年度（2018、2019和2020）的連續稅收居民個人。

**（3）連續工作的兩年標準**

如果在兩個連續年度內連續工作在新加坡，滿足每年至少183天的工作標準，您將被視為這兩個年度的新加坡稅收居民個人。

**示例：**

Jackson於2022年9月開始在新加坡工作，2023年5月卸任並回國。

由於他在2022年和2023年兩個連續年度內工作在新加坡滿183天，他被視為這兩個年度的新加坡稅收居民個人。

然而，如果Jackson在2022年12月辭職並在2023年1月重新開始工作，然後在5月辭職並回國，由於他的工作不是連續的，也不滿足單個年度的183天工作標準，因此在這兩個年度中他都不是新加坡的稅收居民個人。

***02*** **稅務居民身份**

**對個人所得稅的影響**

對於新加坡稅收居民個人，有一些重要的稅收義務：

**稅率：**應稅個人所得根據超額累進稅率制度徵稅，稅率範圍從0%到22%不等。這意味著隨著您的收入水平增加，適用的稅率也逐漸上升，但總體稅率相對較低，這是新加坡吸引國際人才的一項重要優勢。

**納稅期限：**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期限在每年的4月份。如果您選擇使用紙質表格進行報稅，截止日期為4月15日；如果選擇電子申報，截止日期則為4月18日。

**「稅收居民」有權就子女撫養費、職業培訓費、保險費以及公積金(CPF)繳款等事項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

「非稅收居民」是指一個公曆年度內在新加坡受僱累計不超過60天的個人。對於非稅務居民個人，稅務義務有所不同：

**僅對其在新加坡境內獲得的所得繳納所得稅，稅率為15%，或按照居民個人所得稅率繳稅，以較高者為準，但不能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免。**

**對於董事費、諮詢費和其他所得，適用20%的稅率。**

***03*** **公司稅務居民如何判定？**

**不同於個人，公司的納稅地位取決於其業務的控制和管理所在地。**

如果一家公司在前一個財政年度內將其業務控制和管理基地設在新加坡，那麼該公司將被視為該納稅年度的新加坡稅務居民。

相反，如果一家公司沒有將其控制和管理基地設在新加坡，那麼該公司將被視為非新加坡稅務居民。

**以2022年為例，如果一家公司在整個2022年將其業務控制和管理基地設在新加坡，那麼該公司將被視為2022年度的新加坡稅務居民。**

「控制和管理 「是指對公司政策和戰略等戰略事項的決策。

通常情況下，公司的戰略決策是由董事會做出的，所以公司董事會會議的地點是決定控制權和管理權在哪裡行使的關鍵因素。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除了要考慮董事會是否在新加坡召開，還將考慮其他因素來確定公司的控制和管理是否確實在新加坡。

**請注意，公司的註冊地不一定代表公司的納稅地！**

**以下是一些被認為「不在新加坡行使公司控制權和管理權」的情況：**

在新加坡沒有舉行董事會會議。相反，董事的決議只是以傳閱方式通過；

本地董事為掛名董事，而其餘董事均在新加坡境外；

新加坡本地董事不做戰略決策；

沒有關鍵員工在新加坡工作。

**請注意，公司的註冊地不一定代表公司的納稅居住地（tax residence of a company）。**

***04*** **哪些公司不被視為** **新加坡稅務居民？**

**（1）外資投資控股公司**

外資投資控股公司的收入來源完全是被動的，或者只獲得外國收入，通常不被視為新加坡的稅務居民，因為這些公司通常按照其外國公司/股東的指示行事。但是，如果他們滿足某些條件，他們仍可能被視為新加坡稅務居民。

外資公司是指由以下人士持有50%或以上股份的公司：

在新加坡境外註冊的外國公司；或

非新加坡公民的個人股東。

所有權適用於最終控股公司層面。

**（2）非新加坡註冊公司和外國公司的新加坡分公司**

非新加坡註冊公司和外國公司的新加坡分公司由其外國母公司控制和管理，因此被視為非居民。然而，如果它們能夠滿足新加坡稅務局的某些條件，它們仍可被視為新加坡稅務居民。

***05*** **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優勢**

**對於擁有稅務居民身份的公司，其國外收入可能享受以下一些稅務優惠政策：**

**01** **可享受初創企業免稅（SUTE）計劃和部分稅務豁免（PTE）計劃**

根據SUTE計劃，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滿足一定條件可在前3個稅務年度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每個評估年度（YA）最高可享受12.5萬新幣的減免額；而PTE計劃則是對成立3年後的新加坡公司給予首個1萬新幣應稅額4.25%的優惠稅率，接下來1萬-19萬新幣應稅額8.5%的優惠稅率。

**02** **可從避免雙重徵稅協議中受益**

新加坡已與80多個國家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議(DTA)，此類協議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收入從一個國家轉移到另一個國家時被徵收兩次稅款，通常DTA會為兩個簽署國提供適用於某些特定類型收入的減稅和優惠稅率。擁有稅務居民身份的新加坡公司從DTA合作夥伴那裡獲得外國收入時，可以根據DTA申請免徵或減徵稅款。

**03** **來源於外國的特定收入可享免稅待遇**

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可以對匯入新加坡的特定外國來源收入享受免稅待遇，這些收入類型包括：從外國來源獲得的股息、外國子公司的利潤、境外勞務收入。

需要根據您公司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享受或申請這些稅務優惠。

**無論您是否是稅務居民，了解這些稅收義務對於合法納稅和財務規劃至關重要。**

***06*** **居住證(COR)**

**居留證 (COR) 是 IRAS 簽發的證明該公司是新加坡稅務居民的信件**，目的是根據新加坡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締結的DTA申請稅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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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從外國人或公司獲得的收入可能需要在該外國司法管轄區徵稅。根據新加坡與外國司法管轄區（即 DTA 合作夥伴）簽訂的DTA 或有限條約，新加坡稅務居民可對來自外國司法管轄區的收入享受稅收優惠（例如免稅或較低的預扣稅率）。非居民不享受這些福利。要享受此類稅收優惠，必須向 DTA 合作夥伴的稅務機關提交 COR，以證明該公司是新加坡稅務居民。

***07*** **有關新加坡收入來源的納稅問題**

**Q1：外國來源的海外收入（境外所得）用於向股東的境外銀行帳戶支付一級免稅股息的境外所得是否視為在新加坡收到並應納稅？**

**A1：否。**公司以這種方式使用的外國來源的離岸收入不構成在新加坡從新加坡境外收取的收入，因此無需徵稅。

前提條件是免稅一級股息直接支付到股東的離岸銀行帳戶中，並且不涉及股息支付公司為支付股息而進行的任何實物匯款，匯款或將資金帶入新加坡。

**Q2：公司擁有海外來源的收入（境外所得），它指示將境外銀行帳戶的境外所得轉入中央存款私人有限公司（CDP）在新加坡的銀行帳戶，以向其無息股東支付免稅一級股息。是否認為在新加坡收到了外國來源的離岸收入並應納稅？**

**A2：否。**公司以這種方式使用的外國來源的離岸收入不構成在新加坡從新加坡境外收取的收入，因此無需納稅。

這取決於一級免稅股息直接支付到CDP的銀行帳戶，且不涉及股息支付公司為支付股息而向新加坡實際匯款、轉帳或攜帶資金。

**Q3：如果我在新加坡境外擁有的資金既來自外國收入又來自其他非收入來源，而我只希望將非收入資金匯入新加坡，我如何向IRAS證明只有非收入資金匯入？**

**A3：**如果納稅人滿足以下條件，則IRAS將接受的匯入資金作為非收入資金：

（1）納稅人提供遣返日之前來自收入和非收入來源的資金的帳目，並表明遣返後，留在新加坡以外的資金不少於尚未歸還的外國收入來源的資金。為了確定尚未匯回的國外收入，IRAS準備允許將收入帳戶中發生在海外的損失與獲得的國外收入相抵銷；

（2）納稅人證明，匯回的金額不超過所發出的資本，扣除資本帳戶中發生的任何損失。

通過了解新加坡稅務居民的優勢及認定標準，企業可以結合自身的情況，識別有效的稅務減免機會從而優化其稅務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