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男越洋來新犯案　大鈔騙換小鈔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vvKPX
Published: 2025-03-09
Source: 獅城新聞

![中國男越洋來新犯案　大鈔騙換小鈔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9/17599579.avif?0)





男子先是用大鈔付款，店員找回錢後，又說有小鈔，使詐騙錢。（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中國男兩度越洋到獅城犯案，到小商店購買低價物品，卻用大鈔付錢，在店家找錢時，又稱有小鈔可付款，並把商家找的鈔票還回去，過程中卻使詐，騙走店家的錢。

來自中國的被告李祖暉（61歲）共面對3項詐欺的控狀，前天承認其中兩項，被判坐牢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案情指出，被告在去年4月和12月到新加坡的期間，拿著筆記本記錄新加坡出行的路線，並按照這些路線走。他所到之處都是沒有安保人員的小商店。

4月11日，被告在牛車水史密斯街一帶進入一家商店，稱要購買一個8元的玩偶。

被告用100元大鈔付款，收銀員過後找回給他一張50元、4張10元和一張2元，共92元。不過，被告卻突然告訴收銀員說他有小鈔可以付款。

被告把錢還給收銀員時，製造已歸還收銀員先前找給他92元的假象，不過其實把其中50元握在手掌里，只還了42元給對方。

收銀員受騙，以為被告已經把92元歸還，接著把被告原先支付的100元大鈔還給被告。被告用小鈔還錢後，就趕快離開商店。

收銀員後來算錢時，才發現少了50元，試圖要找被告，卻已經找不到人了。

12月28日，被告又到牛車水碩莪街一帶的商店，以上述手法干案。

庭上播放的電眼畫面顯示，被告提著一個塑料袋子到店裡，假裝是顧客，看了一下商品後，拿了其中一個冰箱磁鐵給一名女店員，隨後從衣服的口袋掏出100元大鈔付款。

女店員找了錢給被告，被告接過錢後，馬上把50元放進口袋，並把散錢還給女店員，再拿出零錢付款，隨後馬上離開。

女店員算錢後發現少了50元，查看監視器後才發現原來是被告沒有歸還50元，於是報警。

案情顯示告前後騙了100元，最終在12月30日被逮捕。（人名音譯）

## 專找無保安商店下手



控方指出，被告與同黨一起到新加坡，針對無保安的商店下手，預謀幹案。

另外，被告是外國人，犯案後要逮捕他更加困難。若是店家沒有報警，被告很可能會逍遙法外，並在下次入境新加坡時，再次試圖犯下同樣的罪行。

控方說，必須向潛在外國罪犯發出強烈警告，為起到威懾作用，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4到6個月。

## 一周內『光顧』同一家店兩次



店員表示，被告和同黨食髓知味，一周內分頭兩次前來，沒挑選商品就直接購買。

記者前日走訪事發地點，職員陳小姐（34歲）表示，兩人犯案全程不到兩分鐘。

「被告和同黨一周內分兩次來，第一次我還以為是我自己的失誤，第二次就覺得不對勁，事後查監視器才發現上當了。」

根據陳小姐提供的監視器畫面顯示，當時店內有不少顧客，一名白衣男子在入店的數秒後，就從一旁的貨架上取下物品，到櫃檯結帳，從踏入店內到離開全程不到兩分鐘。另一段視頻則顯示一名身穿深色上衣的男子用同樣的手法犯案，全程僅花費1分40秒。

陳小姐表示，事後更加警惕。「我在這邊做了快兩年了，曾聽說附近也有人中招，所以真的要特別小心。」

## 和同鄉來獅城分頭犯案



被告和同鄉一起來獅城，分頭犯案，同鄉早前被判坐牢2個月。

涉案的還有另一名中國籍男子潘宗林（62歲）。他承認一項詐欺控狀，於2月27日被判刑。

根據控狀，潘宗林在去年12月25日，到碩莪街同一家店以相同方式騙了店員50元。

被告和潘宗林兩人都來自廣西，他們通過社交准證乘搭同一班航班，於去年4月8日飛抵新加坡，並在4月22日一同回國。他們去年12月24日又一起到獅城，並同住在一家酒店。

被告和潘宗林兩次來本地都是為了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