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國當電子煙包裝員 馬國男子被判坐牢41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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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0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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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在惹蘭柏民賓路的倉庫內，起獲大量電子煙及相關配件。（圖：衛生科學局）

一名馬來西亞籍21歲男子在新加坡被非法僱傭為電子煙包裝員，在一個藏有大量電子煙或相關配件的倉庫內被逮捕後，前天（6日）被法庭判處坐牢41個星期。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男子承認兩項持有電子煙或相關配件以供售賣的控狀，另有兩項控狀在量刑時也被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這名被告在馬國新山一家同時也售賣電子煙的手機店工作。2024年7月，一名顧客向他提出到新加坡從事電子煙的包裝工作，報酬為每天100新元。

被告於是從去年5月左右，開始每周兩次在惹蘭柏民賓路（Jalan Pemimpin）一個倉庫工作，每天包裝約80到90個包裹，再交給送貨司機。

衛生科學局（HSA）去年7月根據線報，到碧山這個藏有大量電子煙及相關配件的倉庫逮捕了被告，並起獲1萬7955支電子煙和2萬9522個電子煙配件。

當局隨後在男子的手機中，發現位於烏美（Ubi）的另一個倉庫，並在這個倉庫起獲5564支電子煙和1萬3412個電子煙配件。

綜合兩處倉庫的查獲數量，男子被指持有約3萬5000支電子煙或電子煙配件，作為銷售用途。衛生科學局指出，證據顯示這是一次有組織的集團式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