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振聲：部長需依法行使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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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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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國會大廈。（圖：iStock）

公共服務統籌部長兼國防部長陳振聲說，部長在《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令》（POFMA）等法律下行使裁量權時，須遵守法律框架。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站CNA報道，陳振聲前天（26日）在國會撥款委員會辯論公共服務統籌部預算案回複議員詢問時，做出以上回復。

他指出，總理負責分配部長職責，包括由法律賦予的法定職能。

「法律賦予部長和其他官員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讓他們能夠根據個別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最佳判斷，而非機械地套用死板的規則。」

陳振聲強調，授予自由裁量權的理由、範圍、限制和保障措施，都在立法通過時在國會上進行過辯論，每名部長須對所分配的法定職能負責。

他補充說，涉及重大事件時，相關問題將提交內閣討論後才作出最終決定，而內閣須對國會集體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