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大生為友當錢騾  1萬1500元現金藏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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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1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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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當中學好友的錢騾，協助對方接收逾6萬元詐騙所得。（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男大生應要求當中學好友的錢騾，協助接收逾6萬元詐騙贓款，為掩飾不法行徑，還把過萬元現金藏於宿舍。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林騰祥（25歲，譯音）共面對7項牴觸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的控狀。他犯罪時年僅23歲，是一名大學生。

案情披露，被告與一名叫張俊豪（譯音）的男子是中學同班同學兼好友，兩人在O水準會考後分道揚鑣，但依舊保持聯繫。

2022年9月28日前的某一天，張俊豪聯繫被告請他幫忙，指要把一筆錢轉入被告的銀行帳戶，並希望被告協助將這筆錢轉給他人或存到其他銀行帳戶中。

作為回報，好友允諾支付被告8000元。

被告明知這筆錢來自犯罪活動，仍同意協助張俊豪，最終成為了對方的錢騾。

張俊豪甚至告知被告，警方可能會因此找上被告，並指導他如果被抓到，就謊稱這些錢是通過出售遊戲帳戶和虛擬物品所得。

根據雙方協議，從2022年9月28日至9月30日，張俊豪共轉帳6萬4145元到被告的銀行帳戶。

被告為幫助好友掩飾罪行，先是於9月28日根據好友指示，從帳戶提取了3000元現金，將這筆錢存放在自己的大學宿舍。

隔天，被告再次提取了2萬元現金，並按照張俊豪要求，將其中的5000元存到他女友的銀行帳戶。

被告在存款時還使用了虛假的身份證號碼與手機號碼，以防止交易追溯到他本人。

同天，被告也將3500元現金存入了自己的銀行帳戶，作為協助犯罪的報酬，餘款1萬1500元則藏在他的宿舍里。

之後的兩天，被告多次協助張俊豪將部分現金存入其女友的銀行帳戶，也向其他第三方（包括好友女友）轉帳。

被告前日在庭上認罪，求情時數度表示自己做錯了，他除了向受影響的家人與父母道歉，也向受害者喊話致歉，深表懊悔。

案展至8月20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