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3供應商收賄逾6萬  學校前設施經理判監繳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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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1
Source: 獅城新聞

![向3供應商收賄逾6萬  學校前設施經理判監繳罰金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3/17735219.avif?0)



黃子鑫案發時是新加坡聖若瑟書院的設施經理，他被判監禁15個月又4星期，罰款逾2萬令吉。（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聖若瑟書院前設施經理在4年多內，超過31次向3個不同的供應商受賄超過6萬7000元，被判坐牢15個月又4星期，罰款75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黃子鑫（58歲）求情時，稱他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

被告共面對9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前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案情揭露，作為設施經理，被告在新加坡聖若瑟書院的設施採購中擁有重大影響力，包括邀請供應商提交低於6000元（的直接採購工程，並建議向特定供應商發出報價邀請或投標書。

## 泄露預算與指導報價



助特定公司中標 

被告通過泄露預算與投標信息、指導供應商報價、調整採購價值，以及在報告中提出建議等手段，把工作和項目優先授予首選供應商。

自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被告22次收受F&amp;B Services銷售經理宋梅娟約5萬2900元賄款，以促成公司與聖若瑟書院的商業交易。

被告於2023年1月，還收取一筆300元賄賂。

被告於2021年1月至2月，也收受冷氣服務公司EuconAir Services董事黃建瑋（48歲）5000元賄款。

他還在2020年8月至2022年4月，5次向安全系統公司Integrated Security Solution Asia Pacific負責人陳麗蘭收取至少2500元（約8065令吉）賄款。

控方指出，被告在4年多內，超過31次主動向3名不同供應商索要賄款。

被告求情時稱自己很後悔，也為自己的所為感到羞愧，他希望能儘快出獄，重新融入社會。

法官判被告坐牢15個月又4星期，罰款7500元。由於被告無法支付罰款，將以坐牢4星期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