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走去 世前夫公積金 婦女被令歸還17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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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0-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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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4日訊）婦女在前夫逝世後，兩個月內從前夫公積金戶頭提取172萬令吉存款，但原來前夫早已再婚，她的遺產受益人身份自動被撤銷，前夫妹妹因而入稟高庭向她追討遺產。

根據《海峽時報》報道，死者是新加坡籍男子三蘇丁，他在2015年12月過世，他的妹妹哈蜜妲以遺產管理人身份，向前妻瑪姆安討回哥哥的公積金存款約57萬5735元（約172萬令吉）。

高庭法官上個月作出裁決，下令前妻將三蘇丁的公積金存款歸還給遺產管理人，以及須支付哈蜜妲所花費的6000元（約1萬8000令吉）律師費。

根據文件，三蘇丁在1985年與瑪姆安結婚，並把她列為遺產受益人，不過兩人婚姻觸礁，在1989年6月離婚。

三蘇丁13年後，在加拿大多倫多與菲律賓籍女子結婚，並育有一名兒子。三蘇丁在2015年12月過世。

三蘇丁過世後，前妻瑪姆安接到公積金的通知，得知自己是受益人，因而從2016年1月至3月間，從前夫的戶頭提取57萬5735元存款，只留下117元（約351令吉）。

三蘇丁妹妹哈蜜妲的代表律師指出，由於三蘇丁再婚，前妻的受益人身份會自動被撤銷。

另外，他的第二任妻子已宣誓放棄伊斯蘭教信仰，因而根據伊斯蘭教法令，第二任妻子和兒子也無法繼承三蘇丁的遺產。

因此，受益人將會是三蘇丁的媽媽和5個兄弟姐妹。

瑪姆安辯稱，離婚後，她與三蘇丁斷聯，不清楚他已再婚，而三蘇丁也沒有取消她的遺產受益人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