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前巴西代理賄賂案 吉寶岸外與海事同意付8800萬元罰款和賠償

吉寶岸外與海事在巴西的業務。(圖:吉寶岸外與海事網站)
針對前巴西代理賄賂案,吉寶岸外與海事和巴西當局達成聯合解決方案,公司同意支付8800萬新元的罰款和賠償。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吉寶岸外與海事前晚(19日)發表文告說,吉寶岸外與海事也承諾全面配合巴西總檢察長辦公室和巴西總審計長辦公室的調查,以及繼續加強程序的合規性,並承諾總共支付3億4357萬里亞爾(約8800新元)的罰款和賠償金。
基於2017年簽訂的協議加上這項額外的寬恕協議,吉寶岸外與海事預計,公司在巴西已沒有理由面對與此案有關的進一步責任。
吉寶在2017年12月與巴西公共檢察官辦公室達成了寬恕協議,已面對罰款和賠償。這項國際解決方案當時涉及新加坡、巴西和美國有關當局。當時,吉寶岸外與海事前代理涉嫌在2001年到2014年之間賄賂巴西國營石油公司,公司被罰款4億2200萬美元(約5億7222萬新元)。
巴西警方與巴西總檢察長辦公室和巴西總審計長辦公室對某些飯貪法律同樣有執法任務,因此吉寶與這兩個當局進行了另外的協商。
文告說,這份額外的寬恕協議意味著公司已同巴西當局就前代理賄賂案完成了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