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人飛機師醉酒鬧事　辱罵踢傷警員判監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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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19
Source: 獅城新聞

![私人飛機師醉酒鬧事　辱罵踢傷警員判監10周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2/16924705.avif?1647608406)





一名澳洲籍私人飛機師酒後鬧事，驚動警方到場後，不僅出言辱罵警員，還踢傷警員的臉。

被告卡梅隆（40歲）昨日被判監禁10周，罰款5000新元（約1萬5000令吉）。他承認3項罪名，包括蓄意傷害公務員、騷擾公務員以及酒後鬧事。另有5項控狀在判刑時一併納入考量。

根據《今日報》報道，2018年6月4日晚上，被告與幾個朋友約在駁船碼頭喝酒，然後再到泛太平洋酒店的一家酒吧，與朋友們喝兩大瓶伏特加。凌晨1時30分左右，被告離開酒吧前往濱海廣場的一家便利店買水。

當時有一群工人正在進行國慶慶典電纜工程的安裝。一名工人看到被告在羅里上亂扔器材，並拒絕從羅里下車。有工人注意到，被告身上有強烈的酒味，而且「跌跌撞撞，說話語無倫次」，於是決定報警，因為被告干擾了他們的工作。

在等待警方到來當兒，被告試圖逃跑，工人們就向附近看護安裝工程工作的國民服役人員求助。被告在掙扎中，拉著一名服役人員一起跌入灌木叢中，過程中他還撕破了後者的衣服。

警方到場後，針對警員的詢問，被告無法完整給出詳細的資料和地址，警方便以在公共場合醉酒鬧事的罪名逮捕被告。

然而，被告坐上警車後，開始大喊大叫，併到處亂踢，包括踢前排座椅的後背，他還反覆踢坐在后座的警員。

被踢中的警員嘉瑪魯中士，過後到新加坡中央醫院就醫，經檢查發現他的臉部有腫脹、輕微觸痛，臉上還有長寬各約5厘米的瘀傷。

法庭文件列出被告在后座針對警員拋出的九句露骨辱罵字眼。這些都被警員隨身攜帶的攝像機拍下。

副檢察官童麗華（譯音）要求法庭以蓄意傷害阻差辦公的罪名，判處被告10至12周監禁。

她也要求在防止騷擾法令下，再判處被告兩周監禁，並對酒後在公共場所的騷擾行為加判短期監視。

被告辯護律師阿南求情時說，這是一起酒精影響下的孤立事件，而且非常不符合被告的性格，也是被告在新加坡居住的幾年中，唯一一次觸犯法律行為。

「被告在事發不久觀看了錄像視頻，明顯感到羞愧，並毫無保留地向警方人員道歉。」

對此，檢察官表示，喝醉酒失控不能作為求情藉口，因此不應給予其減刑。

法官宣判時表示，他考慮到被告在事發前沒有犯罪記錄，並且有悔意，並將辯方提交的品行證明考慮在內，因此以辱罵警員的罪名判監10周，並對被告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酒後在公共場所鬧事的罪名分別判處4000新元（約1萬2000令吉）和1000新元（約3000令吉）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