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租金逾期占有設施 老人院管理人被判賠償近80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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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7-3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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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屢次不遵守執照條例，天靈老人院在2020年中被新加坡衛生部吊銷執照，必須停止運作。老人院的設施也空置至今。（取自早報網） 

2年前因違反執照條例而被令關閉的一家老人院，其管理人被指拖欠租金和逾期占有設施，如今被新加坡高庭諭令須把老人院設施歸還給擁有者，以及支付近80萬元（新幣，下同）賠償金，包括所拖欠的20萬餘元租金。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新加坡高庭本月發出的判詞，位於直落古樓的天靈老人院由真空教天靈總道堂建設，1991年啟用。老人院原本由廟宇負責人打理，直至2012年廟宇開始找第三方協助管理。

廟宇信徒劉金明（譯音）主動聯絡廟宇負責人，表示有意接手管理老人院。雙方隨後簽署協議，同意由劉金明從2013年3月起接管，並且每月支付5000元租金給廟宇。

因屢次不遵守執照條例，老人院在2020年中被新加坡衛生部吊銷執照，必須停止運作。

除了護理上的失誤，老人院也被發現沒有遵守冠病防疫措施。之後，院內老人被安排到其他院舍，老人院的設施空置至今。

廟宇隨後入稟法院，要求法庭諭令老人院管理人將空置的設施交回給廟宇，並償還所拖欠的租金。

根據廟宇的說法，劉金明這些年來拖欠了20萬元的租金。但劉金明辯稱，他曾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一共借出85萬餘元給廟宇，老人院所拖欠的租金應從廟宇的這筆債務中扣除。

不過，新加坡高庭法官洪清福認為，辯方無法舉出任何證據來證明劉金明曾借出85萬元給廟宇。

辯方所提呈的銀行轉帳記錄顯示，劉金明確實曾把大筆款項轉到兩個銀行戶頭，但這些戶頭是屬於老人院的，與廟宇無關。

法官相信，這些錢應該是用來支付老人院的營運開銷。

法官指出，按照雙方簽署的協議，廟宇有權利向管理人追討拖欠租金，以及要求對方移交空屋。

因此，法官諭令管理人償還所拖欠的20萬元租金外加利息給廟宇，同時必須把空屋交回給廟宇。

廟宇也援引民事法法令，要求管理人就逾期占有老人院做出賠償，獲得法官批准。經估算後，這筆逾期占有的賠償金為57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