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涉嫌砍兒至少六刀,昨早(1月10日)在使用危險武器重傷他人的罪名下被控。
被告楊志馳(62歲,譯音)目前還押兀蘭警署,昨早通過視訊面控。
《新明日報》前天(9日)報道,事故發生在實龍崗北3道第546座組屋9樓單位。據了解,受害者是被告的25歲兒子。
根據控狀,被告周六(8日)下午1時30分左右,拿著一把刀身19公分長的菜刀,砍傷兒子的左臂、右臂、右拳、左大腿、右大腿,以及胸口。
警方證實案件,表示除了25歲受害者以外,也有一名61歲女子受傷,兩人送院時意識清醒。
據悉,女傷者是被告的妻子。
案展兩周後審
控方昨早表示,警方在等待傷者的醫療報告出爐,請求法官件案件展期兩周,並同意讓被告保釋。法官批准申請,案展至兩周後的1月24日,將保釋金額設為1萬5000元,並問被告有沒有人能夠幫他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