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換錢的注意了，312人因涉及不同類型的詐騙案或充當錢騾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wBlY9
Published: 2023-06-28
Source: 獅城新聞

![換錢的注意了，312人因涉及不同類型的詐騙案或充當錢騾](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4/17247573.avif?1687867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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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開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312人因涉及不同類型的詐騙案或充當錢騾，正在協助警方調查。調查顯示，這些案件導致受害人蒙受逾600萬元的損失。

新加坡警察部隊星期一（6月26日）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及七大警署在2023年6月9日至6月22日進行為期兩周的執法行動。共有203名男子和109名女子，因涉嫌參與詐騙或充當錢騾被調查，他們的年齡介於16歲至83歲。

這些嫌犯涉及的詐騙案件達1200多起，主要包括求職詐騙、借貸詐騙、電子商務詐騙、冒充政府機構官員詐騙和投資詐騙，受害者蒙受逾600萬元的損失。

嫌犯目前在欺詐、洗黑錢、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嫌犯目前在欺詐、洗黑錢、無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接受警方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或坐牢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