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人在新加坡購買「商業及住宅」用地 須獲新加坡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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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7-29
Source: 獅城新聞

從7月20日開始，外國人在新加坡購買目前被規劃為「商業及住宅」用途的地段，必須獲得新加坡政府的批准。

近日，新加坡律政部（MinLaw）和新加坡土地管理局（SLA）宣布根據《住宅房地產法》（RPA）對非住宅房產一覽表進行了完善，這一舉措涉及更新已指定為非住宅物業的土地使用區域清單。此次更新是RPA定期審查的一部分，目的在於確保附表中列出的土地使用區域與市區重建局（URA）使用的現行分區術語保持一致，並同時確保主要允許用於住宅用途的土地使用區域受到RPA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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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的主要變化如下：**

1.「商業及住宅」地段已從土地用途地段附表中撤除，這類地段原本指定為非住宅房地產，被規劃為「商業及住宅」用途的發展地段，如今將被視為住宅房地產，並受到住宅房地產法的管制；

2.以下其中用地將被添加到附表中，因為此類土地通常不允許住宅用途：

①商業1

②商業2

③商業1-白色

④商業2-白色

⑤商業／機構

⑥保留地段和特殊用途

3.附表的其餘更改是為了確保與市區重建局（URA）使用的現行分區術語保持一致。

上述變更已於7月20日生效，隨著「商業和住宅」區域從附表中刪除，《住宅房地產法》（RPA）定義的任何外國人（包括個人和公司）如果打算購買「商業和住宅」區域的土地或財產或獲得其權益，則需要根據《住宅房地產法》（RPA）申請批准，申請可以通過 www.sla.gov.sg/ldau 在線提交。

「商業及住宅」房地產可能包括購物中心、酒店，以及辦公與住宅房地產。一些例子包括羅撥申道（Robertson Walk）和友乃德廣場（UE Square）。目前規劃為「商業及住宅」的用地，必須至少有60％的樓面用於住宅用途。

目前已擁有這類用地或房地產的外國人（個人和公司），如果打算按原樣保留該房地產，則無需尋求批准，但如果他們希望保留和重新開發該房地產，則必須尋求批准。

**打算購買或獲得「商業和住宅」用途的土地或財產權益的外國人，如果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可免於獲得 RPA 批准：**

①這些打算購買或收購權益的外國人，在2023年7月20日之前已獲得賣方授予選購權書（Option-to-Purchase, 簡稱OTP）；

②OTP於8月9日或之前行使；和

③此OTP在7月20日或之後並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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