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失智老翁疑在家中殺害妻子被控誤殺,卻因精神失常無法認罪或抗辯,高庭法官昨早裁定將其交由內政部長發落,假定監禁刑期定為5年,期間須繼續還押於樟宜監獄醫療中心。
這起命案發生在2024年6月4日傍晚6時40分至6月5日凌晨12時58分之間,地點是武吉班讓柏提路的一個組屋單位。被告是現年90歲的利達威(Ridawi Bin Morsudin),他面對一項誤殺罪名。死者是他74歲的妻子阿米娜(Aminah Binti Abdul)。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控方表示被告被心理衛生學院鑑定為精神失常,無法對誤殺案情認罪或抗辯,控方為此援引刑事訴訟法中相關條文,向高庭申請將他交給內政部長發落。
控方也提議,法庭把本案的假定監禁刑期定為5年監禁,但辯方指被告如今的健康狀況顯示他再犯的可能性很低,且其日常生活都依賴他人照顧,因此建議法官考慮2到3年的假定監禁刑期。
高庭法官符曉平昨早在做出決定時,指案發時被告已88歲,仍能以那麼殘忍的方式殺害妻子,所以仍需考慮到保護公眾的安危。法官最終接納控方的建議,將他交由部長發落,並把假定監禁刑期定在5年,期間他繼續還押在樟宜監獄醫療中心。
假定監禁刑期指的是,法庭在假設被告被定罪的情況下,對被告所判處的監刑。當高庭接受被告因精神失常而無法認罪或抗辯,並決定把案件移交部長處理,法官必須在報告中,說明被告應接受的假定監禁刑期。
部長將決定是否諭令關押被告,或讓被告獲得有條件釋放;如果是前者,關押期不可超過假定監禁刑期。本案相信是有關被告精神失常及假定監禁刑期的法律條文於2025年2月修訂生效後,由高庭審理的首起案件。

案發後,警員取走大批證物。(檔案照)
今早聽審 目光呆滯
被告昨早通過視訊聽審,全程目光呆滯。
據早前報道,被告自2022年起認知能力便明顯衰退,也變得暴躁,常會自己出門後迷路。他被診斷出患有譫妄及混合型失智症,院方為他安排去日間護理中心,但後來因他不配合而被迫終止。
為了避免被告在沒有看護的時間段再出門迷路,家人決定用腳踏車鎖鏈將鐵門上鎖。事發當晚,同住的孫子午夜在外查看家中電眼時,發現死者一動不動躺在血泊中,被告則站在躺椅後方看著。孫子立即打995救助,並騎摩哆趕回家。
驗屍報告指,死者頭顱骨、頸部、脊椎、左下頜骨、左鎖骨及多根肋骨骨折,以及左肺受傷。此外,死者頭部、臉部和身體左側至少有34處銳器導致的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