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借公司戶頭洗錢   俄男與獅城女控22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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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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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男子和新加坡女子面對22項控狀。（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俄羅斯男子涉嫌招募多人擔任公司董事，再與一名新加坡女子串謀，讓身份不明的人士控制公司銀行戶頭，協助清洗涉及海外詐騙案的贓款。

兩人周五被控，共面對22項控狀。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警察部隊前日發文告說，35歲的俄羅斯男子面對14項控狀，42歲的新加坡女子則面對8項控狀，包括洗錢、教唆他人未經授權存取銀行戶頭等牴觸公司法令的罪行。

根據文告，俄羅斯男子在2020年至2021年，通過他在新加坡設立的企業服務公司，為當地及外國客戶提供公司秘書服務。

他除了擔任其中一家客戶公司的董事，也招募上述新加坡女子及另外兩人，擔任至少5家公司的獅城董事。

女子隨後為公司開設銀行戶頭，並掌控她擔任董事的兩家公司的其他銀行戶頭。

調查發現，俄羅斯男子之後與女子串謀，讓身份不明的人士控制這兩家公司的銀行戶頭。

2021年3月至6月，其中一個戶頭收到超過1萬6200美元（22萬1500新元及約10萬澳元），這些款項疑似來自針對海外受害者的詐騙及投資騙局所得。

新加坡警方調查時，女子無法對這些資金作出合理解釋。

同年11月，另一間公司銀行戶頭收到近16萬4000美元，款項來自一名海外受害者遭遇的投資騙局。

調查顯示，男女兩人有合理理由相信，他們參與的安排，是在協助不明人士保留或控制犯罪所得。

除了上述兩個戶頭，女子還涉及另一筆超過43萬零700新元的可疑款項。

她原本預計通過名下第3家公司的銀行戶頭收取這筆款項，但由於轉帳失敗，她於2020年12月23日，把一張同等金額的支票兌現成現金，再交給俄羅斯男子一名身份不明的同夥。

警方追查發現，這筆錢來自一起針對海外公司的詐騙案，女子因此另面對一項洗錢控狀。

此外，俄羅斯男子還涉嫌招募兩名新加坡人士，分別擔任兩家公司的董事，並告訴他們無需監督公司的運作或銀行戶頭。

其中一人被要求開設公司銀行戶頭，另一人則被要求交出戶頭的控制權。

男子也涉嫌隱瞞公司的最終實益擁有人身份，欺騙銀行開設戶頭，並串謀教唆使用偽造文件進行欺騙。

他也與保釋擔保人達成協議，承諾賠償對方因提供保釋擔保而可能承擔的責任。

根據新加坡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部分洗錢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新元，或監禁最長10年，或兩者兼施。

另一些涉及持有可疑犯罪所得財產的洗錢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5萬新元，或監禁最長3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