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中航班及中國各省市隔離政策更新匯總

2020年10月05日   •   8萬次閱讀

中國國際航空

杭州-新加坡往返:航班號CA767/CA768,每周五執飛

成都-新加坡往返:航班號CA403/CA404,每周一執飛

南方航空

廣州-新加坡往返:航班號CZ3039/CZ3040,每周二執飛

東方航空

上海浦東-新加坡往返:航班號MU567/MU568,每周四執飛

廈門航空

暫時沒有發布10月航班計劃,以下為8~9月航班計劃,僅供參考

廈門-新加坡往返:航班號MF851/MF852,每周三執飛

吉祥航空

上海浦東-新加坡往返,航班號HO1605/1606,每周五執飛

新加坡航空及勝安航空

新加坡酷航

中國各省市 10月隔離政策更新

有許多《新加坡眼》APP網友在「新中航班最新信息」交流群中,反映因不了解各地隔離最新政策而回家出現不必要的麻煩。在此,針對大家情況進行信息匯總。

一、新中直飛航線目的地所在省市情況

上海市

目前東方航空、吉祥航空、新加坡航空在上海設有新中直飛航班。具體隔離政策如下:

1.對目的地為上海市的入境人員,實施有條件的「7 天集中+7 天居家」隔離措施:對目的地為上海市、在上海市有固定居住場所,且符合居家隔離健康觀察條件(即被隔離對象一戶一人或一戶一家,或共同居住人承諾一起居家隔離)的入境人員,若本人申請居家隔離,在集中隔離健康觀察的第 5 天採樣進行核酸檢測。如檢測結果為陰性,在第8天由各區安排專人專車從集中隔離點閉環轉運至居住場所,實施 7 天居家隔離健康觀察。結束居家隔離前,本人及其共同居家隔離人員均須再次採樣進行核酸檢測。均為陰性的,居家隔離滿7天後解除隔離措施。本人不願意居家隔離或無居家隔離條件的,實施為期14天的集中隔離健康觀察。

2.對目的地為蘇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員,實行「3+11」隔離轉運措施,自 9 月 12 日零時起:對目的地為蘇浙皖三省的入境人員,在滬集中隔離 3 天后,閉環轉運至當地,繼續集中隔離11天。即在定點隔離的第 4 天,由三省安排專人專車將符合轉運要求的相關人員,從隔離點閉環轉運至三省目的地,繼續實施 後續健康觀察至 14 天期滿。對於在滬期間出現異常情況的(核酸或抗體陽性、有症狀的、密切接觸者等),按照原有流程在滬排查診治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

3.對目的地為滬蘇浙皖外其他省區市的入境人員,在上海實施為期14天的集中隔離健康觀察。 同時,上海市將繼續採取人性化管理措施,對老人、未成年人、孕產婦、行動不便的、有老人或小孩需要看護的、患有基礎性疾病等原因不適宜集中隔離的人員,統一在各區留驗點進行核酸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且具備居家隔離條件的,並經嚴格核定審批後,可申請實行居家隔離健康觀察。

國際、港澳台航班,原在虹橋機場運營的,現全部轉場至浦東機場運營。

廣東省

南方航空、新加坡酷航目前設有廣州-新加坡往返直飛航班。另若從港澳進入廣東需注意以下規定:

1.所有經廣東口岸入境人員(含中轉旅客,不含港澳台地區)實行核酸檢測全覆蓋,並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

2.由香港經深港口岸、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入境人員:

(1) 由香港經深圳灣口岸、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入境人員,入境時必須持有粵港兩地政府認可的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生成時間為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紙質報告,並接受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2) 7月24日起,暫停實施深港互認隔離醫學觀察政策,在香港完成強制檢疫 14 天隔離後24小時內入境來深人員,入境後需接受14天隔離醫學觀察。

3. 由粵澳口岸進入廣東省人員:從粵澳口岸入境廣東暫不實施集中隔離14天醫學觀察的人員,入境後活動範圍擴大至廣東省範圍。

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和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者,來粵前 14 天內有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行史的人員除外。

浙江省

中國國際航空設有杭州-新加坡往返航班,當地具體隔離政策如下: 所有國家和地區的入境人員,實施集中醫學觀察14 天。

江蘇省

新加坡酷航10月運營有新加坡-南京直飛航線,當地隔離政策如下:

1. 所有入境人員集中醫學觀察 14 天。

2. 自9月12日零時起,對從上海入境來蘇人員實施有條件「3+11」轉運隔離措施:來蘇人員從上海浦東機場入境後,由上海市進行信息採集和登記,統一安排至指定酒店進行集中隔離健康觀察。在定點隔離的第 4 天,由江蘇省安排專人專車從上海隔離點閉環接駁至崑山中轉基地。各設區市政府在崑山中轉 基地接收擬赴本地人員,並組織專人專車閉環接回,繼續集中隔離健康觀察 11 天,落實後續防控措施。

重慶市

勝安航空目前有重慶-新加坡直飛航線。當地隔離政策如下:

對境外來渝返渝人員全部集中隔離14天,開展病毒核酸檢測。

四川省

中國國際航空10月有成都-新加坡往返航線,當地隔離政策如下:

對所有入境人員一律進行集中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入境人員目的地在四川省內的,集中隔離觀察 14 天;目的地為省外的,一律集中隔離 14 天后且檢測合格的才能前往。

鼓勵境外來(返)人員踐行「14+7+7」的隔離生活,除14 天的集中隔離期外,居家隔離 7 天,並倡導再過 7 天「兩點一線」的生活方式。

福建省

廈門航空暫未公布10月飛行計劃,按9月計劃執飛有廈門-新加坡往返航線,當地政策如下:

對所有14 天內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目的地為福建的入閩人員,實行 14 天集中醫學觀察,並進行核酸檢測。

天津市

新加坡酷航10月執飛有天津-新加坡往返航線,當地隔離政策如下:

從任何途逕入境來津的所有人員均應進行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全部核酸檢測。

香港特別行政區

新加坡酷航直飛有新加坡-香港往返航班,抵達香港的乘客需注意以下要求:

任何人在抵達香港前 14 天內曾經在海外(中國內地和港澳台地區以外的地區)逗留,入境香港後都需要接受強制隔離檢疫14 天。

同時,海外回港或者有海外逗留史的人士還需要留意以下項疊加規定:

(1) 所有非香港居民從海外國家或地區乘飛機抵達香港機場,將不准入境;

(2) 從內地、澳門、台灣地區入境的非香港居民,如果入境香港之前 14 天內到過海外國家或地區,不准入境。

二、其他省市隔離政策

對於許多飛中國的乘客而言,有的還需要跨省才能抵達目的地。

特別提醒大家注意其他省份的隔離政策。具體如下:

北京市

原則上對入境人員集中觀察 14 天,並進行兩次核酸檢測。

非「四類」人員由第一入境點所在省份實施入境後集中醫學隔離觀察14天,等隔離期滿之後及時返回居住地不需要再進行隔離醫學觀察。

山東省

凡從山東口岸入境的人員,均就地集中隔離 14 天,在抵達集中隔離點當天和第 13 天各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外省口岸入境人員除確認病例、核酸檢測為陽性、疑似病例和有發熱等症狀患者就地隔離治療外,其他人員一律轉乘飛機抵魯,不得擅自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北京口岸和山東省內口岸入境人員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安徽省

對所有來皖(回皖)人員,實行 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進行核酸檢測初篩。 異地隔離入境人員隔離期間經2次核酸檢測(至少間隔1天)、1 次血清抗體檢測均為陰性,則可以在集中隔離7天後轉為在入境隔離地居家觀察;當地無條件繼續隔離觀察的,由政府組織轉運至住地,居家隔離 7 天。

貴州省

境外來黔人員入境後一律實施14 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健康監測。 已在省外隔離14 天的,到貴州省後須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檢測陰性者可正常通行,不再進行隔離。

海南省

對從有疫情發生國家(地區)的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

經海口、三亞、博鰲等入境口岸來瓊,並於當天要中轉到海南省外其他城市的,可辦理相關登機手續並予以放行。不是當天中轉的同樣允許放行,但等候期間須到集中隔離留觀場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至離瓊。

「十一」假期期間: 直接入境抵瓊人員,在入境口岸城市的集中隔離留觀點進行 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並於第1天和第13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由外省口岸入境抵瓊人員,憑集中隔離期滿後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通行。

有境外旅居史,非十一期間政策:

1) 赴海口航班:入境滿14 天后,無需出示解除隔離證明和核酸檢測結果證明,抵瓊後可正常通行。從澳門入境且14 天內無外國或其他境外地區旅居史,須持有 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有相關信息的健康碼 通行標識,方可乘行,抵瓊後可正常通行。

2) 赴三亞航班:如 28 天(含)內有境外旅居史,須同時出具解除隔離證明和 7 日內核酸檢測結果證明(陰性)抵達三亞後正常通行。入境滿 28 天,出具滿 28 天入境證明(個人軌跡或入境機票、護照入境記錄等),無需出示《解除隔離證明》 和《核酸檢測結果證明》,可正常通行。註:赴海口旅客如提供電子核酸檢測證明,須有印章或者醫師簽名。

甘肅省

境外來甘返甘人員一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

廣西壯族自治區

所有境外返桂來桂人員一律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 次核酸檢測+1 次血清抗體檢 測」的管控措施。

從區內口岸入境返桂來桂人員:由口岸所在地設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組織實施「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2 次 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對集中隔離期滿經醫學檢查無異常人員,由集中隔離點為其辦理 相關解除隔離手續,並根據入境人員目的地分類處置。

從區外口岸入境返桂來桂人員:近 14 天內從區外口岸入境返桂來桂人員要主動向目的地社區(村)和單位申報相關信息,由社區(村)核實其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核酸檢測、血清抗體檢測等相關信息,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一律補齊「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 次核酸檢測+1 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

在完成區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後返桂來桂的,需再進行「14 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 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

河北省

所有境外入冀人員,均需核酸檢測,在冀有固定居所的居家隔離觀察 14 天,無固定居所的到指定賓館集中醫學觀察 14 天。

河南省

所有從鄭州口岸入境人員,需在鄭州集中隔離 14 天。

自願自費進行 2 次核酸檢測呈陰性及1次血清抗體檢測呈陰性的入境人員,可在集中隔離 7 天后,返回居住地繼續居家隔離 7 天。

黑龍江省

所有由黑龍江口岸入境人員,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離14 天+14 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3 次核酸檢測+1 次血清抗體(IgM 和 IgG)檢測。

吉林省

對境外返回人員按密切接觸者管控,需 21 天集中隔離+7 天居家隔離。

延邊:對在省內口岸集中隔離期滿 14 天解除隔離後返回當地社區的入境人員,建議居家自我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結束前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對在外省口岸集中隔離期滿14 天解除隔離後返回社區的入境人員,及時進行 1次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前,在指定的隔離點暫時停留,並在檢測結果陰性後勸導其自我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14天後再做1次核酸檢測。

遼寧省

所有入境人員一律自費均集中隔離 14 天,一律進行兩次核酸檢測和一次血清抗體檢測。

湖北省

所有境外來鄂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

湖南省

所有入境人員集中隔離 14 天。

長沙:經自願自費進行2次核酸檢測呈陰性及1次血清抗體檢測呈陰性的,可集中隔離7天後再居家隔離 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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