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國CCB◢ 今起面罩不可替代口罩 民眾無戴口罩罰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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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6-0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日訊）口罩比面罩更有效阻擋冠狀病毒透過飛沫散播，從今天起，除非是在一些特殊情況，否則公眾都必須戴上口罩。

如果只戴面罩，可面對相當於沒戴口罩的懲罰。

衛生部長顏金勇昨天（6月1日）在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記者會上，做出這項宣布。

病毒阻斷期間，公眾仍可選擇戴上口罩或面罩，但從今天起，隨著社區人群的互動增加，公眾都必須戴上口罩，包括小販中心的攤販。只有一些特定人群仍可選擇戴面罩，他們是12歲及以下孩童、因健康狀況不適合長時間戴口罩者，以及在教室或講堂上授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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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比面罩更有效阻擋冠狀病毒透過飛沫散播，從今天起，除非是在一些特殊情況，否則公眾都應戴上口罩。（檔案照）

## 電視廣播可不必戴口罩或面罩



衛生部長顏金勇指出，戴面罩固然能起到一些防護作用，但與口罩不同的是，面罩和臉部之間留有一定距離，因此飛沫仍有可能濺出。

病毒阻斷措施期間，公眾可選擇戴口罩或面罩。然而，隨著我國今天進入重啟經濟的首個階段，社區人群之間的互動逐漸恢復，公眾不僅必須繼續戴口罩，而且不可再以面罩作為替代品。無論是公共運輸工具上的乘客，還是小販中心的攤販，都須遵守這項規定。

只有一些特定人群仍可獲准戴面罩，包括難以長時間戴著口罩的12歲及以下孩童，以及因健康狀況不適合長時間戴口罩，否則或會引起呼吸困難或其他症狀的人。在教室或講座場合面向人群授課者，若主要站在同個位置發言，並且能與其他人保持安全距離，也可繼續戴面罩。

此外，目前在做電視廣播時可不必戴口罩或面罩，下來也繼續獲豁免，但前提是這類活動能在安全和受控制的環境下進行，也得遵守安全管理措施。

若在上述不得已的情況下須戴面罩，人們應確保面罩妥善覆蓋整張臉。

## 初犯罰300新元

重犯罰1000新元



衛生部日前原本讓公眾外出時，可選擇戴口罩或塑料面罩。但衛生部醫藥服務總監麥錫威副教授昨天指出，小組持續在評估針對口罩使用的指導方針。隨著外出人潮即將增多，在繼續落實一些安全距離措施之際，小組認為有必要採取更謹慎態度來評估指導方針。

「經此次評估，我們決定不再將面罩視為等同於口罩。在多數場合，面罩都無法取代口罩，我們必須做好臉部防護，避免在受感染但無症狀的情況下，將病毒傳給其他人。」

為起到額外防護作用，公眾仍可選擇同時佩戴口罩和面罩。不過，若只戴面罩而沒有戴口罩，則可被視作沒戴口罩而觸法。初犯者罰款300元（約900令吉），重犯者則罰款1000新元（約3000令吉）或被控上法庭。

在新要求生效初期，執法人員將酌情處理，勸導人們採取正確做法。顏金勇表示，政府理解要人們全天候戴著口罩非常不舒服，但這麼做是為了起到防護效果，因此籲請大家諒解配合，保護自己的同時也保護身邊人。

他說：「我們必須理解這項規定的精神實質，而不只是遵守法律字麵條文，並且設法鑽漏洞。我們並不樂於懲罰沒戴口罩的人，因為最終的代價是當事人受病毒感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