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名議員針對海岸防護法案提出看法和建議,包括落實這些防護措施的問責制,也提議政府負責所有的海岸防護設計和施工等。
三巴旺西區議員傅麗珊說:「我請求部長考慮採用集中式的做法設計和建造所有海岸防護措施,以確保取得最有效的成果。」
馬西嶺-油池集選區議員蘇慧敏說:「公用事業局或許可以考慮採取加入式方案,至少在海岸防護措施的實施或安裝方面這麼做,讓私人業主或租戶選擇是否加入,而不是要求他們從零開始摸索。」
西海岸-裕廊西集選區議員呂思憓說:「當產權或租約在過程中發生轉移的時候,責任如何隨之轉移過往設計或施工若出現任何問題,由誰來承擔。」
後港區議員陳立峰說:「我期待守則能積極採用紅樹林等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並落實短暫可淹沒區的設計,確保公眾在加強海防的同時,能繼續享有珍貴的海濱空間。」
傅海燕部長回應時表示,政府鼓勵各方在設計和採取措施時融入生物多樣性,而海岸防護責任也將隨產權或租約轉移而轉移。至於由公用事業局統一設計和建造所有海岸防護措施的建議,部長指出由土地持有者負責海岸防護工作,將有助更大限度地使用我國珍貴的土地資源。
永續發展與環境部長傅海燕說:「由政府集中實施解決方案將難以兼顧到每個土地持有者的獨特需求和時間安排。土地持有者最了解自己的土地,也更有能力實施海岸防護措施。」
部長總結時重申,公用事業局會同土地持有者密切合作,並為他們提供技術建議和津貼,協助他們履行海岸防護義務。
「沿海土地持有者當前為海岸防護所作出的共同努力,將為我國海岸防護奠定堅實的基礎,讓世世代代的子孫從中受惠。」
這項法案已在國會三讀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