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可便宜代購名牌　男騙7人逾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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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19
Source: 獅城新聞

![稱可便宜代購名牌　男騙7人逾13萬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7/17575268.avif?0)





（新加坡訊）在高庭民事案中敗訴，男子為籌錢還律師費，竟假冒名牌包店員或自稱代購商，以買名牌貨為幌子欺騙7人逾13萬元，周四被判坐牢30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4歲的孫文財（譯音），面對8項欺騙與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1月至2022年中，在臉書上經營一家網店，時常開直播售賣奢侈品，也會替顧客代購名牌貨。

被告在2022年陷入一起高庭民事訴訟，敗訴後被裁定應支付給起訴人28萬9170元，及5萬元訴訟費用。由於被告無法支付款項，轉而欺騙顧客籌錢。

被告向受害者稱能為他們代購奢侈品，或稱自己是名牌店職員，能以折扣價購買奢侈品，騙受害者將訂金轉帳到他的戶頭。

綜合控狀，被告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間干案，受害者有7人，共損失13萬3988元。

根據案情，其中一名陳姓受害男子從2021年11月到2022年9月16日向被告購買多件奢侈品。被告每次交易時都會要求受害人先支付部分款項，再為商品下單。

這名受害人一開始還收到部分奢侈品，因此繼續與被告交易，並為後續訂購的18件商品支付約4萬8911元。實際上，被告並沒有為受害人訂購商品，而是用這筆錢來支付代表他處理上訴案件的律師費用。

受害人因遲遲沒收到奢侈品，於2022年12月報案。

要求兩名受害者銷案 

控方指被告東窗事發後沒悔意，聯繫其中兩名受害者希望他們能銷案，以減輕他將面對的刑罰。

被告在東窗事發後，於2023年11月聯絡其中兩名受害者。

被告要求兩名受害者銷案，他在被其中一名受害者拒絕後，表示如果對方肯對警方謊稱他已全數作出賠償，他便會以分期付款方式還錢給對方。

被告這麼做是為了減輕刑罰。他騙了這名受害者9360元，但最終只賠償對方2910元。

另一名受害者被騙4萬2785元，只收到被告1萬1820元的賠償。

被告是欺詐慣犯 有182次犯罪記錄 

被告是欺詐慣犯，有182次的犯罪記錄，其中181次涉及欺騙。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為了自身利益，預謀幹案，濫用受害者給予他的信任，當中包括兩名熟客。

控方也說，被告是欺詐慣犯，有182次的犯罪記錄，其中181次涉及欺騙。被告在2015年2月，因欺騙罪被判坐牢42個月。

控方表示，被告明顯沒有吸取教訓，除了欺騙顧客還妨礙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5至42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