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法案防止職場歧視　一再重犯僱主可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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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14
Source: 獅城新聞

![新法案防止職場歧視　一再重犯僱主可被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4/17541853.avif?0)





（新加坡訊） 新加坡國會周二（12日）就《職場公平法案》提出一讀。該國人力部未來可向出現歧視行為的僱主發出糾正指令。

在這項法案下，企業不得基於受僱者的年齡、國籍、性別，種族、宗教和殘障等特徵，聘請和評估員工表現。

擬議中的職場公平法案將在2026年或2027年生效，屆時人力部將主要通過下達指令的方式，引導違反職場公平規定的僱主改變歧視行為，而重複違反規定者可被人力部罰款多達幾千新元。至於那些情況最嚴重、不願悔改或有系統地歧視某些求職者或雇員的僱主，則可能被控上法庭，面對更高額的罰款。

與職場公平有關的立法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職場公平法案是第一階段的立法，主要根據職場公平勞資政委員會提出的22項防止職場歧視建議制定，包括為職場歧視下定義、闡述豁免範圍，以及規定企業必須制定解決糾紛的機制。

第二階段預計在明年或後年提出，制定被歧視者的私人求償程序，包括擴大僱傭糾紛索償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的權限。

12日提呈的職場公平法案將在第二階段立法完成後，一起在2026年或2027年生效。

法案也要求企業制定糾紛解決機制，以對員工的申訴展開調查。法案在處理職場歧視時，主要是協助僱主先糾正，而不是馬上開罰。

法案二讀將在2025年1月進行。

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助理秘書長鄭德源告訴新傳媒新聞，職總支持這項法案。

「這個新的法案要是推出過後，能創造更精進的工作場所，呼籲僱主們和人事部門的專業人員，防止工作場所的歧視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