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開僱主貨車撞死七旬男 無照青年判監2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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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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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穆罕默德·哈基姆被判坐牢22個月。（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無照青年偷開餐廳僱主貨車去買飲料，結果在停車場倒車時，撞死一名七旬男子，之後還在警方到場前偷偷把貨車開回餐廳，被判坐牢22個月，不得擁有各級執照8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穆罕默德·哈基姆 （25歲）被指未謹慎駕駛導致他人死亡，面對5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昨早承認其中三項。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5年1月2日傍晚約6時，地點是在新加坡橋北路第1座組屋樓下的開放 停車場。

根據案情，死者是一名71歲男子。被告是位於新加坡巴布達街的一家餐廳經理，當天他在老闆不知情下，拿了放在辦公室的貨車鑰匙，打算開車到美芝路買飲料。

被告駕駛到停車場，正當倒退上卸貨區時，撞倒當時正走在輔助路上的死者。

當時開貨車的被告在倒退時，死者正走在輔助路上，被告至少有三秒的時間可注意到被告，但卻沒有。

電眼畫面也顯示，死者當時一手推著推車籃，看似步履蹣跚走著，當他走到輔助路時，遭被告倒退的車撞到背部，結果面朝下摔倒，頭部、左膝和上背部都撞擊地面。

案發後，被告馬上停車，隨後下車查看死者。死者當時額頭流 血，被告回到車上相信是拿了紙巾為他止血。其他路過的行人，紛向前幫忙死者，也有人幫忙召救護車。

死者當時還是清醒的。不過，被告在警方抵達前，把貨車開離車禍現場，回到餐廳。死者過後被送往醫院，被告在晚上8時才到醫院去查看死者。

由於死者情況不樂觀，在晚上8時左右被轉至加護病房，到了1月3日凌晨1時15分，他情況惡化，隨之在凌晨1時49分被宣告死亡。

屍檢報告顯示，死者的死因是因車禍導致的頸椎損傷。

## 僱主否認準被告開貨車



調查揭露，被告當時並沒有有效的駕照允許他駕駛貨車，他當時只持有第三級的臨時執照（PDL）。

被告也違反了臨時駕照的規定，沒有在貨車的前後貼上標誌，以及在沒有駕駛教練在車內監督的情況下開車。

警方追蹤到貨車是屬於被告僱主後，展開調查，僱主也否認當時准許被告開貨車。被告最後在1月3日凌晨3時10分被逮捕。
